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2017〕22号),结合我办工作实际,现就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在辽宁扶贫网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公开全省年度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情况。
1、公开国家和省出台的扶贫政策。
2、公开省年度脱贫信息及脱贫成效情况。
3、公开省扶贫办部门预决算信息。
4、公开公文公开属性。
5、及时做好扶贫政策解读、涉及扶贫的政务舆情处置回应。
(二)督促各级扶贫部门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
(三)督促县级扶贫部门指导乡镇政府和行政村在当地公告公示栏公示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脱贫人口名单、扶贫项目实施情况。
二、工作要求
(一)按规定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在扶贫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集中公开部门预决算。(规划财务处负责)
(二)在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印发的公文,要明确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密级、保密时限等。主动公开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出现修改、废止、失效情况的,要在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上做出明确标注。(相关处负责)
(三)做好政府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对拟以省政府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在报审文件时,应将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备齐一并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公开3个工作日内,应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政策解读信息。(相关处负责)
(四)加强对主要门户网站、论坛、微博、微信、报刊、广播电视等平台上的政务舆情的监测收集,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做好归口报送、应对处置工作。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要安排落实“网络回应人”制度,及时答复群众在“网络回应人”平台上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诉求。(相关处负责)
三、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长:省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各党组成员、副主任
成员:机关党委办公室(综合处)处长
规划财务处(社会扶贫处)处长
开发指导处(政策法规处)处长
督查考核处处长
辽宁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