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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常态化推进品种审定绿色通道、联合体试验整治和“仿种子”清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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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农业农村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辽宁省农业科学院,沈阳农业大学,各有关单位:

  现将《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关于常态化推进品种审定

  绿色通道、联合体试验整治和“仿种子”清理的通知》(农种品函〔2024〕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为做好我省“两个通道”试验整治和“仿种子”清理等相关工作,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坚持部省联动,严格品种管理,常态化推进品种审定绿色通道、联合体试验整治和“仿种子”清理工作,是农业农村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品种审定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种业振兴行动,夯实粮油等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品种支撑的重大举措,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种子管理机构、有关育种单位要充分认识严格品种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落实责任,巩固前期成果,加力推进“两个通道”试验整治和“仿种子”清理走深走实。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牵头开展“两个通道”试验整治和“仿种子”清理等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加强对品种审定试验及品种登记工作的督促指导,适时开展监督检查,接受业界和社会监督。

  二、严格规范,强化监管

  一是在严格品种审定管理方面,着力解决品种同质化、试验不规范甚至弄虚作假等问题。建立健全品种审定“两个通道”试验常态化整治工作机制,规范试验主体管理,严格试验方案审查,加强试验质量检查,依法处理不合格试验主体;加强品种选育报告真实性核查,保证品种来源、选育单位、育种方法、特征特性等信息真实准确,依法依规查处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等行为。

  二是在严格品种登记管理方面,着力解决“仿种子”问题。建立健全农作物“仿种子”常态化清理工作机制,加强登记受理审查,严格审核品种选育报告和试验档案,及时组织申请者全面自查,必要时开展符合性验证。依法严肃处理在申请登记过程中存在名称、申请文件、种子样品不实,甚至存在欺骗等行为。

  三是在严格自主DUS测试管理方面,着力解决自主测试存在不具备相应能力和条件、试验不规范甚至弄虚作假等问题。建立健全品种审定试验和登记自主DUS测试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实行省审试验和品种登记自主测试方案向省级种业部门报备制度,严格试验方案审核、试验过程监督检查和测试报告复核,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自主测试不规范、结果不真实、编造报告等问题。

  四是在严格品种命名和标准样品管理方面,按照单位自查、集中清查、依法处理的步骤,依托种业大数据平台,及时开展品种名称清理,确保品种名称的唯一性;按规定组织申请者在品种公示期内提交符合要求的品种标准样品和DNA指纹,标准样品应与DNA指纹保持一致,未按规定提交标准样品或不符合要求的暂缓公告。

  三、及时总结、加强宣传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种子管理机构和有关育种单位要高度重视常态化“两个通道”试验整治和“仿种子”清理工作,将其作为推进种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内容抓好落实。要立足本职、严格管理、强化自律,及时总结、报送年度工作进展,加强宣传引导,共同打造科学严谨、求真务实、公平公正的种业创新环境,确保常态化试验整治和清理工作取得显著实效。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孙德军,024-23448835

  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种业发展中心,郭晓雷,024-86131090 ;王佳,024-86119571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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