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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宁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重点课题研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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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农领办202521

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乡村振兴高校联盟成员高校,省(中)直有关单位: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锚定打造现代化大农业发展先行地、建设农业强省目标,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坚决打赢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决胜之战,省委农办决定继续开展2025年度重点课题研究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范围

  1.辽宁打造现代化大农业发展先行地的路径研究。

  2.辽宁推进乡村振兴在建设农业强省上攻坚突破的实践研究。

  3.辽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政策举措研究。

  4.辽宁“三农”工作中的新质生产力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5.辽宁深化农村改革的着力点突破口增长极研究。

  6.辽宁培养“新农民”相关重大政策和实践问题研究。

  7.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三农”工作中其他有必要开展的重大研究课题。

  二、有关要求

  (一)总体要求

  1.课题原则上以单位名义承担。其中,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单位完成1项课题研究;省乡村振兴高校联盟成员高校每单位原则上应完成1项课题,鼓励联盟各专业工作组整合多高校专业力量深度研究相关课题;其他有关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2.课题承担单位应建立课题组。课题组负责人应熟知省情、农情,关注辽宁乡村振兴发展,现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省直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研究人员,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行政职务,能够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实施。每个课题组成员不超过7人。

  3.研究课题原则上要在给定的6个选题范围内选定,可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实际,选取主攻方向、具体方面,采取增加副标题方式进一步明确研究课题。确有必要的重大选题,可自行拟题研究。

  4.课题研究成果应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实践意义,突出前瞻性、战略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二)立项和管理

  1.课题立项。

  课题立项采取报备制,各单位申报即立项。由各单位确定承担课题及课题组,填报《辽宁省农办2025年度重点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2),于425日(星期五)17时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PDF版和电子文档(不提供纸质材料)报省委农办。

  2.课题管理。

  1)省委农办加强与课题负责人联络,及时掌握课题研究进度,跟踪参与指导课题研究有关工作和活动。

  2)课题承担单位要加强对承担课题的管理,定期检查课题研究进度,并为课题研究按时完成提供必要研究条件。课题组须明确承担日常沟通联络和文稿修改工作的专职人员,及时向省委农办报告课题的研究进度、阶段性成果及其运用等情况,于202510月底前报送课题研究报告(PDF版和电子文档,7000字左右)。课题负责人主动参加省委农办组织的课题研究活动,并提交相应材料。

  (三)明确事项

  1.课题选择。2024年度已选择过的课题,该课题组不得在2025年重复选择,否则,不予立项确认。

  2.课题组成员。禁止课题组成员在本次课题组间相互署名,否则,不予立项确认。

  3.课题报告。2025年度课题报告内容与2024年度课题报告内容雷同者,该课题组课题报告取消评优资格。

  三、有关事项

  1.课题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省委农办和课题承担单位共有。课题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如公开发表研究成果,必须事先征得省委农办同意,在所发表成果上必须标明“本项研究为中共辽宁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课题研究成果”等字样。

  2.本年度课题研究无经费资助。

  3.省委农办将组织课题成果评选,以省委农办名义授予一等奖若干名(立项课题总数的10%,下同)、二等奖若干名(20%)、三等奖若干名(30%)、优秀奖若干名(40%)。

  4.省委农办将综合采取有效措施推进课题成果的运用。

  四、联系方式

   人:王洪伟

  联系电话:0242344896113904031683

  报送邮箱:lnswnbzczdc@163.com

  附件:辽宁省委农办2025年度重点课题立项申报书

  中共辽宁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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