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农领办〔2026〕17号
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乡村振兴高校联盟成员高校,省(中)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强省建设。按照工作安排,2026年继续开展重点课题研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范围
1.辽宁打造现代化大农业发展路径研究。
2.辽宁推进乡村振兴在建设农业强省上攻坚突破的实践研究。
3.辽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政策举措研究。
4.辽宁“三农”工作中的新质生产力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5.辽宁深化农村改革的着力点突破口增长极研究。
6.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三农”工作中其他有必要开展的重大研究课题。
二、有关要求
(一)总体要求
1.课题原则上以单位名义承担。沈阳农业大学、辽宁省农业科学院为重点涉农教学和科研单位,最多申报10个课题;其他单位最多申报3个课题。各单位(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择优汇总申报课题,省委农办严格审核确认立项。
2.课题承担单位应建立课题组。课题组负责人应熟知省情、农情,关注辽宁乡村振兴发展,现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省直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研究人员,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行政职务,能够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实施。每个课题组成员不超过7人。
3.研究课题原则上要在给定的5个选题范围内选定,可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实际,选取课题研究方向,采取增加副标题方式进一步明确课题研究。确有必要的重大选题,可自行拟题研究。
4.课题研究成果应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实践意义,突出前瞻性、战略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二)立项和管理
1.课题立项。课题立项采取审核批复立项制,批复后印发立项通知。由各单位确定承担课题及课题组,填报《辽宁省委农办2026年度重点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2),于4月30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PDF版和电子文档(不提供纸质材料)报省委农办。
2.课题管理。
(1)省委农办加强与课题负责人联络,及时掌握课题研究进度,跟踪参与指导课题研究有关工作和活动。
(2)课题承担单位要加强对承担课题的管理,定期检查课题研究进度,并为课题研究按时完成提供必要研究条件。课题组须明确承担日常沟通联络和文稿修改工作的专职人员,及时向省委农办反馈课题的研究进度、阶段性成果及其运用等情况,于2026年10月底前报送课题研究报告(PDF版和电子文档,7000字左右)。课题负责人应主动参与省委农办组织的课题研究活动,并提交相应材料。
(三)明确事项
1.课题选择。2025年度已选择过的课题,该课题组不得在2026年重复选择,否则,不予立项确认。
2.课题组成员。禁止课题组成员在本次课题组间相互署名(或挂靠),否则,不予立项确认。
3.课题报告。一是2026年度课题报告内容与2025年度课题报告内容雷同者;二是2026年度课题报告内容曾交由相关行业部门、相关领导签批过的,不得作为年度课题报告。出现上述两种情况的,该课题报告取消评选资格。
三、有关事项
1.课题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省委农办和课题承担单位共有。课题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如公开发表研究成果,必须事先征得省委农办同意,在所发表成果上必须标明“本项研究为中共辽宁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课题研究成果”等字样。
2.本年度课题研究无经费资助。
3.省委农办将组织课题成果评选,以省委农办名义授予一等奖若干名(立项课题总数的10%,下同)、二等奖若干名(20%)、三等奖若干名(30%)。
4.省委农办将综合采取有效措施推进课题成果的运用。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洪伟
联系电话:024-23448961,13904031683
报送邮箱:lnswnbzczdc@163.com
附件:1.有关单位名单
2.辽宁省委农办2026年度重点课题立项申报书
中共辽宁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4月1日
(主动公开)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f LiaoNing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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