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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农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农委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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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农办发〔2016376

各市农委,有关市服务业委、农机局、林业局,机关有关处室、委直有关单位: 

  《辽宁省农委关于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实施细则》已经委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农委办公室       

  2016122日       

 

  

  

  辽宁省农委关于建立 

  “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农委关于全面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意见》(辽农法〔2016147号)及中央和省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农业执法工作,在行政执法中全面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标 

  在全省农业系统全面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的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各地农业部门和委有关业务处、站要按照省政府要求,及时建立检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下简称一单两库),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开展相关执法检查工作。切实解决执法不公、执法扰民、选择性执法等问题,通过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促进农业执法效能的提高,全面优化我省农业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监管原则。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落实监管责任,确保监督检查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执法程序的要求,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按时公开随机抽查事项、程序、结果等,接受社会监督。 

  (三)高效便民原则。转变监管理念,提升监管效能,根据农业执法不同对象具体特征采取适当的随机抽查方法,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四)协调配合原则。省农委有监督检查职责的业务处、站分别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各地农业部门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共享相关信息数据。 

  三、工作任务 

  (一)迅速建立一单两库凡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农业部门监督检查职责的单位,均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进行执法监督检查。2016年底前,各地农业部门及委有关业务处、站(以下简称农业执法检查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结合本部门监管工作需要建立检查事项清单,对照清单中的事项,逐项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农业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由各级农业部门分级建立,上级农业部门开展随机抽查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从下级农业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调执法检查人员。委有关业务处、站要于2016128日前按照前期报送的《省农委检查事项统计表》建立省农委检查事项清单(详见附件1),并于20161218日前逐项完成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详见附件23),同时报送至省农委产业政策与法规处。个别年底前确实无法建立一单两库的事项,报请委领导同意后,可延至2017年底前完成,但不能超过本单位所有检查事项的30% 

  (二)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各农业执法检查部门开展监督检查,除有初步证据或线索证明明显涉嫌违法、由农业部门依法立案查处的外,均须通过摇号、机选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对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过程要留存照片等影像资料,做到全面公开、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三)全面公开双随机相关信息。各农业执法检查部门要将本辖区的农业行政执法检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及随机抽查依据、抽查方式、抽查程序、抽查结果等及时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按照谁抽查、谁公开的原则,将检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对检查结果正常的,自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对检查有问题的,按照法定时限作出处理并向社会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农业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行为,要及时通报或移交有关部门;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每年初,各农业执法检查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监管对象情况和农业生产经营特点编制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投诉举报多、列入黑名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执法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五)加强随机抽查结果应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处罚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根据随机抽查结果,结合建立健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等管理制度,完善市场主体信用约束联动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务必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确保实现相关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二)落实工作职责。省农委有关业务处、站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一单两库建立和随机抽查工作,各市、县级农业部门负责本地区的一单两库建立和随机抽查工作,并实现信息共享,做好工作衔接和配合。各农业执法检查部门要按照本实施细则要求,抓紧落实相关工作任务,明确本部门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的任务安排和时间进度,务求取得工作实效。 

  (三)强化宣传培训。要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农业行政执法检查的新措施,通过多种渠道广泛进行宣传。在执法检查过程中,要注重政策解读,要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中融入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内容,确保公开文明执法,推动农业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 

  (四)严格检查纪律。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进行检查时,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附件:1.省农委检查事项清单 

        2.检查事项市场主体名录库 

        3.检查事项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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