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上午,省防治非洲猪瘟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召开全省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调度会,省农业农村厅敖凤玲副厅长、李玉文同志出席会议,听取各市上半年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总结、研究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31号)及省界间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调整等工作,并对下半年重点防控工作进行部署。农业农村厅动物防疫处高建村处长主持会议,多家媒体参加本次会议。
敖凤玲副厅长肯定了各市农业农村局及相关部门的工作成效,要求各单位、各部门继续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狠抓关键措施落实,坚决防止疫情传入。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31号)。对非洲猪瘟防控责任进一步明确,各司其职、主动入位、主动作为,密切配合、联防联控、形成防控合力。二是加强省外输入生猪疫情排查。7月18日至25日,我省连续三次截获来自省外的非洲猪瘟病猪,省委省政府对该情况高度重视,各地要再次严格对照《省防治非洲猪瘟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生猪及产品调运工作的通知》(辽防指发〔2019〕1号)要求,严把省外调入生猪审批关口,按指定通道进入,防止疫情省生猪违规调入我省。全省各高速公路入口收费站发现生猪运输车辆有疑似病猪要立即通报当地农业农村局,各省界间动物卫生检查站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严格对过往生猪运输车辆查证验物。各屠宰场驻场官方兽医要监督屠宰场严格生猪入场查验,发现省外生猪违法违规调入要立即上报,并按规定处置。三是持续抓好两项制度落实工作。今年4月以来,全省开展了生猪屠宰企业落实“两项制度”百日行动,在各市的共同努力下,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了此项工作。各地要继续深刻认识生猪屠宰环节在防控非洲猪瘟方面的关键作用,进一步巩固百日行动清理整顿成果,强化屠宰环节监管工作。加大执法力度,重拳打击屠宰环节违法行为,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屠宰企业规范化管理,做好生猪屠宰企业资格审核后续清理工作。四是关注炭疽、布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各炭疽老疫区要加强对炭疽防控的宣传工作,严禁违规放牧,严禁私屠滥宰,对不明原因的病死动物,要组织专业人员先行技术诊断,再进行相应的无害化处理。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并启动应急预案。在认真防控非洲猪瘟的同时,也要投入精力做好牛羊易感的人兽共患病的防控。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与卫生健康部门要密切配合、联防联控,及时通报疫情相关信息,强化感染病例追溯,加强监测净化,降低炭疽、布病发生风险。五是推进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严厉打击病死动物的违规处置。各地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强监测排查和疫情信息管理,加大养殖密集区、交通枢纽周边地区、入境口岸等高风险区域排查力度,一旦发现猪只异常发病死亡等情况,要按照规定程序做好报告、采样、送检等工作,按照“早、快、严、小”原则果断处置。要严防严查私屠乱宰、屠宰加工病死猪、违规调运、随意丢弃死猪等不法行为,依法严惩犯罪分子,形成严打高压态势。对于屠宰病死猪的屠宰场,吊销其屠宰经营许可证。六是提质增效抓好养殖业保险。要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全力做好下半年我省养殖业保险工作。集中开展防范养殖业保险骗保骗赔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行动,全面规范我省养殖业保险工作,按照时间节点上报养殖业保险中央财政、省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和养殖业保险下年度参保计划和保费补贴资金预算申请报告。七是加强动物防疫有关资金管理。近年来,省以上动物防疫补助资金额度逐年提高,资金分配方式发生较大变化,资金监管风险和责任都在增大。按照省厅统一安排,8月19日开始,我们聘请的第三方公司将开展现场评价,请涉及现场检查的市在此之前准备好相关材料,书面评价的市也要尽快将有关表格上报,确保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按时完成。八是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各地务必要把思想统一到国家生物安全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的重要性,要认清职责,切实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加强对辖区内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实验室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