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现使用地膜改用可降解 地膜的建议(第1421167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09日
- 编辑:李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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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农建〔2024〕81号
关素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现使用地膜改用可降解地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广及废旧地膜回收情况
近年来,省农业农村厅高度重视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广应用工作,将其做为替代传统地膜应用,解决农田“白色污染”问题的一个重要推动方向。一是积极开展全生物降解地膜适宜性试验。2018年起,结合省农用地膜回收试点示范项目,在锦州市凌海开展花生栽培覆膜试验。通过试验,验证了全生物降解地膜操作性、功能性、可控性等方面的农田适宜性,探索了全生物降解地膜与普通PE地膜在保水性和保温性方面的差异,综合评价了全生物降解地膜在我省推广应用的前景,掌握分析了实际应用中存在的问题,为在省域范围内逐步推广提供了基础依据。2024年3月,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全生物降解地膜试验指导意见》,指导各地统一规范全生物降解地膜的农田应用试验程序和方法,多区域多作物广泛开展全生物降解地膜覆盖区域适宜性评价,力求逐步探明田间降解过程和对作物生长发育及产量的影响。二是启动实施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2022年,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工作安排,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财政厅启动实施全省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联合下发《关于印发辽宁省2022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科〔2022〕64号),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6500万元,重点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其中,在全省9个市的17个县(市、区)开展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广应用工作,资金拨付率达100%。截至目前,项目县已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合计74万余亩,试点地区主要覆膜作物增产明显。三是建立健全废弃农膜回收体系。省农业农村厅紧抓春耕备耕关键窗口期,深入推进农膜回收利用行动,减少农膜残留污染。各地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全面落实好部门监管、地方属地以及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主体责任。积极探索构建由政府主导,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农户等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农膜回收体系,依托供销系统现有废品回收体系,累计建立废弃农膜回收站点1000余个。四是积极开展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一张网项目。2023年,省农业农村厅在全省范围内布设废旧地膜残留原位监测点30个,布设已覆地膜厚度入田监测点120个。印发《辽宁省2023年农田废旧地膜残留原位监测项目实施方案》,强化技术指导,确保项目切实落地。对辽南、中部、辽西等不同区域的5个县区、辐射8个质控点进行样方采集和称重校核,为农田残膜监测提供科学技术支撑。
二、联合开展废旧农膜全链条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用薄膜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持续强化农用地膜污染防治工作,重点打击生产销售非标地膜、不按规定回收废旧地膜等行为,并连续两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农用地膜污染防治 “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一是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省市场监管局积极落实禁限售政策,加强对农用地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2023年,组织各市检查农用地膜生产企业23家,销售单位1658家次,对15家企业存在的出厂检验记录不全、进销货台账不完善,产品标识标注不规范等问题,责令限期完成整改。累计抽查农用地膜产品48家50批次,6家6批次不合格。通过省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通报,并将抽查情况通报相关部门,交办企业所在地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后处理。2024年,省市场监管局制定《2024年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以农用地膜产品为重点,继续开展监督检查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二是积极推动塑料制品产业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围绕我省现有塑料制品生产企业,加快升级产品结构,鼓励企业研发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动生产企业引进自动化、智能化、绿色化设备,提升加工技术水平,加大生物降解地膜的研发和应用。加强塑料制品生产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科技创新,研发更高效、环保的地膜使用和回收技术,提高可降解地膜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三是不断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环境监管。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发改委、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开展2023年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对本地区农用地膜、塑料购物袋生产和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检查生产企业139家次,发现问题企业4家,检查销售单位2967家次,发现问题企业41家,对生产销售非标农膜案件进行立案查处,罚没金额2.58万元。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推动葫芦岛市制定出台《葫芦岛市农用膜管理暂行规定》《废弃反光膜回收治理工作方案》,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省生态环境厅印发《辽宁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推进方案》,推动形成沈阳市、大连市、盘锦市率先突破、其他城市梯次推进的“无废城市”建设格局。
此外,省发改委坚持政策引领,联合省生态环境厅印发《辽宁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聚焦农用等重点领域,积极推广替代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省财政厅与省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农用地膜等废弃物污染治理,促进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2020年以来,省财政共筹措资金1.1亿元,支持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全生物降解地膜及探索农药等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模式,推动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和资源化利用。
三、下步重点工作
(一)强化部门联动。充分发挥废旧地膜回收体系重要作用,加大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工作推进力度,持续开展废旧地膜专项清理和打击非标地膜联合执法监管。
(二)加大防治力度。继续推动将没有利用价值的废旧农膜纳入农村垃圾收集处置体系,持续加大农膜回收利用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管工作力度。
(三)加强宣传引导。深入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赋予的职责,采取报纸、电台、网络、明白纸、公开信等多种形式宣传报导,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废旧农膜回收的良好氛围,引导形成专业力量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工作合力。
联 系 人:王贺
联系电话:024-23448848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