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合理解决县乡“三农”工作人员专业对口问题的建议(第1114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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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农建〔2022〕57号
丛树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解决县乡“三农”工作人员专业对口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高度重视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将其作为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可或缺的基础性、长期性、战略性工程。《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2021-2025年)》《关于实施“兴辽英才计划”打造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辽宁省人才助力县域经济发展计划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的出台,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我省始终坚持以乡村人才振兴为目标,以人才兴农、科技富农、产业强农为宗旨,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强化组织,细化措施,注重实效,扎实推进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
一、近年来开展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一)建立健全农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农村实用人才管理服务机制,强化各级农业农村行政部门农村人才管理服务职责。制定农村人才评价机制,完善农村实用人才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鉴定制度,在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中给予政策倾斜。建立统一的农村实用人才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力求实现人尽其才。
(二)加强乡镇党政人才队伍建设。结合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加大从乡镇在岗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力度。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艰苦偏远地区乡镇机关面向当地事业编制人员和退役士兵招考,与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15%以内的定向招考计划。推进选调生与大学生村官工作衔接,努力实现每年选调的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数量占本年度公务员考录计划的10%左右。选调生在村任职期间,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一般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履行宣传落实政策、促进经济发展、联系服务群众、推广科技文化、参与村务治理、加强基层组织等大学生村官的职责。
(三)深化农业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人社厅制定《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21年,组织全省309名专业技术干部参加农业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评审通过率达到53%。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就业创业,继续扩大支农等服务岗位招募数量。鼓励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参加职称评审。鼓励村干部、年轻党员等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评价。将农村合作组织管理专业纳入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范围,完善评价标准。
(四)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提高农村人才队伍素质。2021年,培训高素质农民1.6万人,培训范围涉及到53个县(市、区)、3个市本级及省本级。评选出33个优质培训基地、19个实训基地、30个参观考察基地、44个名师名课。培训全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6900人、省级农村实用人才5800人。培训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理事长及全省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570人。
(五)加大农业典型人才宣传力度,突出典型示范引领作用。2021年,根据《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2021-2025年)》,遴选“农业科技人才”20名,“管理人才”20名,“乡村产业人才”60名。推荐综合性农业人才参与评选表彰活动,省本级4人当选国务院特殊津贴、辽宁杰出科技工作者、辽宁省青年拔尖人才。2021年3月,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人社厅首次开展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活动,共有97个集体、197名个人受到表彰。2022年4月会同省总工会,推荐全省农业系统66名个人和3个集体评选全省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
二、下步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开展辽宁农业名家遴选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2021-2025年)》,开展辽宁乡村振兴人才遴选工作。计划在长期扎根农村基层和农业生产一线工作,懂三农、懂市场、懂管理,能够扎根农村干事创业,服务乡村振兴的农业科技人才、管理人才和乡村产业人才中遴选“农业科技人才”55名,“管理人才”10名,“乡村产业人才”45名。2021年开始,每年遴选1次,实施3年,每人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预计5月份开始组织评选。
二是实施农村产业带头人培训“头雁项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今年启动农村产业带头人培训“头雁”项目,计划每年为每县培育10名产业带头人,全省每年培训人数约600人左右,项目实施以选择高校作为培育机构,采取累计一个月集中授课、一个学期线上学习、一系列考察互动、一名导师帮扶指导的“四个一”培育模式。目前,正在进行项目实施的准备工作,预计6月份前将组织实施。
三是完善人才培训体系建设。紧密结合农村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利用好农业职业院校、科研院所、科技示范基地、龙头企业等建设实践基地,着力构建分级分层的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体系。聚焦村两委班子成员、致富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着眼能力素质提高、发展需求和提升需求,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力度。
四是落实好各项福利待遇。继续深化和完善全省农业系列职称评审改革,坚持向基层倾斜,打通基层农技人员职称评审的“最后一公里”。在农业名家评选、头雁项目实施等工作中向基层发力,确保农业农村基层人才待遇落实,人才总量稳步增长、整体素质普遍提升。注重加大农业典型人才的宣传力度,突出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开展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活动,充分满足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的人才需求。
五是做好公开招聘和高职扩招工作。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时,根据招聘岗位需求,科学合理地设置招聘岗位条件。专业设置须与招聘岗位相匹配,原则上应从宽确定专业要求,同一岗位可设置一个或多个相近的适合岗位要求的专业,也可按专业大类设置专业条件。抓好《农业农村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职扩招培养高素质农民有关工作要求》《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职扩招培养高素质农民工作的通知》落实,持续开展“百万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行动计划”。加大高职扩招政策宣传力度,鼓励高素质农民报考职业院校,支持更多的高素质农民提升学历层次,服务乡村振兴大业。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解决县乡“三农”工作人员专业对口的建议,是落实和执行“三农”工作各项方针政策的核心环节,也是当前农业农村人才建设的重要问题。对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下一步推进工作提出了针对性很强的建议,我们经认真研究已充分采纳。目前,有的问题正在解决、有的建议正在落实,还有一些问题和建议需要在“十四五”期间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推进解决和落实。
诚挚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关注。敬请您继续支持、监督我们的工作并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