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减少辽宁省农业碳排放(第1443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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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农建〔2022〕64号
金红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减少辽宁省农业碳排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省减少农业碳排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针对您提出的“树立低碳农业意识、促进农业和谐发展,提高农机利用率、减少农业碳排放,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碳减排,集中处理畜牧污染物、变废为宝,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保障低碳农业发展”等5条建议,我厅会同相关部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及省双碳办有关要求,认真编制我省农业农村领域减排固碳实施意见,积极做好各项相关工作,做到双向发力、同步推进。
一、《实施意见》编制情况
按照省双碳办有关要求,我厅高度重视农业农村领域减排固碳实施意见编制工作,成立了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并结合我省实际,起草形成了《辽宁省农业农村领域减排固碳实施意见(初稿)》。《意见》共5个部分,明确了4条原则、2条路径、15项重点任务、5项保障措施。
一是推广低碳农业生产技术,减少生产过程排放。明确了科学施用化肥、推广高效低蛋白日粮、扩大稻渔综合种养规模和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4项重点任务。二是改善农机装备,降低设施设备能耗。明确了改良基础设施、更新农机装备、改善渔船装备3项重点任务。三是推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降低单位农产品能耗。明确了构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体系和发展智慧农业2项重点任务。四是推进资源化利用,推广应用新能源。明确了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渔业增殖放流和开发利用农村新能源3项重点任务。五是发挥行业优势,提升碳汇能力。明确了有效发挥农作物光合作用、增强农田固碳能力和提高渔业碳汇效能3项重点任务。
二、农业农村领域减排固碳工作进展情况
(一)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碳减排。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的通知》的部署,加快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一是继续扎实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行动,推动合作社质量提升。二是建立县级合作社示范社名录,在村、镇层面,按照一定比例确定重点扶持的合作社,深化推进省市县示范社“三级联创”工作,打造高质量的合作社队伍。三是深化社企对接,鼓励和引导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与邮政、中化等企业对接,扩大对接合作范围,在科技、农产品加工等领域深化合作,提升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管理水平,提高核心竞争力。四是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乡村发展和乡村建设,发展新产业新业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展绿色农业。
(二)积极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我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覆盖了全省27个畜牧大县以及3个非畜牧大县,各项目县根据现有基础条件,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积极开展畜禽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等环节的基础设施建设。我厅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实地督导,加快项目设施建设,建成一个使用一个,切实发挥项目作用。
(三)推动海洋捕捞渔船及装备设施更新改造。压减海洋捕捞渔船船数和功率总量,逐步实现海洋捕捞强度与资源可捕量相适应。“十三五”期间,全省累计减船转产渔船3100艘,更新改造渔船353艘。持续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十三五”以来,全省共计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7037艘。2021年海洋捕捞产量47.5万吨,与2015年相比减少58%。
(四)加大农村秸秆禁烧管控力度。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高度重视农村秸秆禁烧管控工作,将其作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来抓。一是实施秸秆焚烧精准管控。强化联防联控机制,紧盯城区周边及高速、高铁沿线和机场等敏感区域,全面防控和及时处置秸秆焚烧行为。二是开展点穴式专项督查。开展以综合利用与秸秆焚烧管控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包片督查,加大对管控不力的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督查力度。三是加强宣传,强化问责。综合运用多媒体、多渠道进行秸秆禁烧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秸秆禁烧工作;同时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地方,加大通报、约谈和问责力度。
(五)加大对减少农业碳排放的金融支持。省金融监管局会同农业农村、乡村振兴、财政、人民银行、银保监等相关部门,加强政策引导,创新工作方式,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的金融支持;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创新金融产品,拓宽农业企业融资渠道,持续优化对减少农业农村碳排放的金融服务。一是加强政策引导,引导金融机构提升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质效,促进其健康快速发展。二是促进政银企对接交流,省金融监管局将52家金融机构支持“三农”金融创新产品推介给涉农企业。三是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金融支持,未来5年,国开行计划向康平县垃圾再生能源发电厂、新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锦州沟帮子镇污水处理等13个乡村振兴、绿色金融领域项目提供46.2亿元意向融资支持。推动信贷资金精准投放,2022年初以来,省金融监管局会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调度绿色低碳领域企业融资需求,目前已将第一批的生态环保领域11家企业、融资需求30.2亿元推介各金融机构,促进资金精准投放。四是充分发挥农业信贷担保公司作用,鼓励担保产品创新,支持农业主导产业发展,截至2021年底,在保余额96亿元,同比增长56.1%。
(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省财政厅高度重视农业生产绿色可持续发展,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减少农业碳排放,2021年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筹措省以上资金0.78亿元,支持实施农业绿色高产高效项目实施,对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模式需要的种子、化肥等物化投入予以补助。二是筹措省以上资金0.42亿元,支持实施化肥减量增效和果菜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带动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用有机肥替代化肥新产品、新技术。三是筹措省以上资金0.91亿元,支持农机合作社、农业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及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开展农机深松作业,保护土壤耕作层。四是筹措省以上资金3亿元,支持实施黑土地保护,控制黑土流失,提升耕地质量。五是筹措省以上资金3.4亿元,支持实施保护性耕作,开展秸秆覆盖免(少)耕播种作业及建设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五是筹措省以上资金0.04亿元,支持各地开展农药瓶等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六是筹措省以上资金1.8亿元,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从事粮油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的农户提供以生产托管为主的社会化服务。七是筹措省以上资金6.5亿元,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将秸秆粉碎还田机、压捆机等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理机械设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积极与农业农村部相关部门对接,待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意见印发后,认真组织学习研究,并对我省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意见(初稿)进行修改完善。
二是根据实施意见职责,征求厅外相关部门意见,形成我省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意见,并报省双碳办审定。
三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细化工作措施,压实责任,推进我省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