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委对省十二届人大八次会议第107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辽宁省“菜篮子”工程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8日
- 编辑:农业厅办公室审核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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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农建〔2017〕54号
唐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辽宁省“菜篮子”工程建设》(1077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菜篮子”工程是一项安天下、保供给的民心工程,事关全省城乡每个家庭、每个居民的生活。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政策和财政扶持力度,提高了“菜篮子”产品的生产能力、销售能力和调控能力,保障了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生产生活需要。目前,全省农产品市场品种齐全、数量丰富、质量可靠、价格稳定、货畅其流。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0〕58号)、《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通知》(辽政办发〔2012〕21号)精神,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2016年,《省农委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种植结构调整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等一系列惠农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广大菜农生产的积极性,有效地保证了北方地区冬季蔬菜供应,实现了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标准化水平。建立和完善产销协作机制,解决了菜农“菜价底”与最后一公里“高菜价”供需矛盾。
二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近年来,省财政加大“菜篮子”工程扶持力度,积极筹措资金,支持设施农业、畜禽标准化养殖。据统计,2015-2016年,筹集8250万元支持全省现代设施农业小区建设;筹集3900万元支持蔬菜标准化生产;2016年投入1776万元用于农业综合开发开发,扶持蔬菜产业项目16个,重点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带动了农民增收。筹集2800万元,支持优质高效蔬菜育苗、蔬菜土传害综合防控、蔬菜安全生产及监控溯源等新技术示范推广。省政府金融办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涉农资金贷款,截至2016年底,全省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7677亿元,同比增长6.9%,为丰富“菜篮子”、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是推进蔬菜品牌建设。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蔬菜标准化创建活动,大力推进蔬菜标准化生产,落实质量管理制度,积极开展产品品牌建设,有效推进了蔬菜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和产业化经营水平。通过创建,大多数经营主体都注册了商标,创建了品牌,发挥了品牌示范效应,提高了蔬菜产品的附加值。组织参加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举办2016辽宁特色农产品采购订货会,重点推介我省特色农产品,提升了我省蔬菜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四是完善质量监测体系。进一步完善地方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加强对肉蛋、蔬菜等主要农产品的监测和预警预测。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的各项政策措施,探索建立主要蔬菜品种调控目录制度。2016年创建施果树蔬菜质量安全监控溯源技术示范区10个,继续推进黑山褐壳鸡蛋追溯示范体系建设,开展猪肉追溯试点工作。积极发展绿色蔬菜,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推进农产品生产和流通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实现资源共享。2016年,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569个,绿色食品351个,有机食品70个,新登记地理标志农产品2个。截至目前,全省有效无公害农产品2443个,绿色食品1010个,有机食品70个,地理标志农产品42个。
五是多措并举促进流通。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确立了4个省级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城市,34家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试点企业。截至2016年底,鼓励和支持沈阳新隆嘉超市有限公司等15个农产品连锁零售龙头企业建成连锁零售网点1035个;向商务部推荐3家企业作为全国公益性农产品示范市场。目前,全省共有农产品市场1656个(其中,农业部定点农产品批发市场30个),年交易额2260.9亿元。健全服务体系,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人员队伍建设,2016年培训农技人员4600人,培育农业科技示范户4.6万户,带动周边农户92万户,建设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140个,提高了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综合能力。
非常感谢您的建议,我们将在实际工作中认真研究吸纳,也非常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欢迎您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