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委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22号关于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建议的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5日
  • 编辑:农业厅办公室审核员一
  • 来源:

  辽农建〔2018〕48号

何金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雾霾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经过多方努力,2017年,全省PM2.5PM10年均浓度分别为4477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达标比例为75.8%,完成了国家下达的考核目标。具体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大力拆除燃煤小锅炉,推进能源结构调整 

 

  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2017年,全省拆除燃煤小锅炉6968台,实现了压减燃煤,促进优化能源结构,推进了清洁能源替代散煤和集中供热。 

 

  (二)提前启动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及达标规划编制工作 

 

  为摸清我省各类大气污染源、各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找出空气质量不达标原因,全面提升我省大气环境管理的系统化、科学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科学精准制定管理措施,对标国家“2+26”城市,提前国家一年要求,我省部分市已开始启动排放清单及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编制工作。 

 

  (三)积极应付重污染天气 

 

  四季度是北方地区秋冬季污染天气高发期,面对严峻的大气形势,省政府全面部署,攻坚克难,通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2017年度采暖期以来,全省PM2.5PM10SO2NO2平均浓度分别为47803938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32.9%23.1%30.4%9.5%,全省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83.8%,同比上升18.1个百分点。 

 

  (四)完善大气治理资金保障制度 

 

  为完善大气资金保障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环保厅与省财政厅共同出台《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辽环发〔20177号);为鼓励各市淘汰燃煤锅炉,建立激励机制,经省政府审议出台《辽宁省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考核奖惩办法》(辽蓝天发〔20174号),2017年度拨付3.97亿元资金。 

 

  (五)推进农村清洁采暖技术应用 

 

   2017年,建设以农村户用清洁取暖模式为主要建设内容的农村能源综合试点村8个,将节能炊事采暖炉+吊炕+水暖空调+暖气打包推广,建设示范户1430户。该模式提温快,效率高,清洁方便;在沈阳市、辽阳市、铁岭市、朝阳市、葫芦岛市等地重点推广了秸秆打捆直燃集中供暖工程31处,该项技术完全可以替代煤作为清洁燃料集中供暖,解决乡镇政府、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的冬季取暖问题。2017年农业部财政专项专门列资116万元,在朝阳县推广该项技术。秸秆打捆直燃、小半径消耗秸秆的新模式,为辽宁省地区替代散煤取暖,秸秆焚烧,大气污染防治及美丽乡村建设摸索经验,探索出一条可行有效的新途径;建设2个太阳能光伏发电示范村,每个村推广30户左右,利用农户闲置屋顶,增收节支。 

 

  与此同时,省政府将巩固气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和经济工作报告,省蓝天办对大气环境相关工作实行月通报、季讲评制度,针对大气治理不同时段的工作重点开展专项督查,省政府分管副省长约谈环境空气质量恶化和综合指数排名落后的市分管副市长,这些举措为推进我省节能减排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根据您提出的建议,今后将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完成我省大气十条总结与终期评估,制定2018年度工作计划,落实相关部门责任。二是进一步推进煤改电供暖改造。协调风电、核电等清洁能源参与煤改电供暖市场交易,为煤改电供暖提供价格相对较低的电力资源。协调省电力公司开展电供暖用户准入及登记注册工作,鼓励煤改电供暖单位通过售电公司或供电企业代理参与电力交易。三是继续完善《辽宁省散煤替代实施意见》,推进燃煤供暖锅炉提标改造。积极做好高效节能锅炉推广工作,严控秸秆焚烧,在有条件的乡镇,推广秸秆打捆直燃锅炉替代燃煤锅炉,进行集中供暖,积极引导供暖企业等社会资金参与项目建设,探索企业化运作供暖模式。引入社会资本,依托企业,充分利用农民闲置屋顶资源,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四是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推动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开展工业锅炉能效提升专项监察工作,适时发布《省级高效节能环保工业锅炉推荐目录(第一批)》,推进工业企业加快燃煤小锅炉改造进程。通过上述举措,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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