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委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80号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农业经济增长确保农民增收的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5日
  • 编辑:农业厅办公室审核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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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农建〔2018〕54号

单桂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农业经济增长确保农民增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政府应搭建质量检验平台,对无害蔬菜给予认证方面的问题 

 

  凌源市是农业生产大县,蔬菜是优势产业之一,被评为中国日光温室黄瓜生产第一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是解决农产品优质不优价、农民增产不增收的当务之急。目前我省已认证2585个无公害农产品,凌源市认证11个产品;全省无公害蔬菜认证933个,凌源市认证5个。我省近年来通过媒体、网络宣传等方式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宣传力度,一是将全省当年认证的三品一标及取消标志使用产品在辽宁日报刊登;二是将全省有效期内的三品一标汇编成统计年报,下发各市工作机构及部省相关单位;三是将全省三品一标绘制成开发示意图,以地图形式列出各市县产品认证情况;四是将三品一标相关信息在辽宁金农网发布让消费者更加清楚产品的身份。 

 

  今后工作中,我委要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力度,多措并举使凌源蔬菜具有身份证和品牌。一是领导重视,出台认证补贴政策,提高生产经营者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将产品认证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以此拉动无公害蔬菜认证。三是整合项目资金,以项目促进农产品认证。四是实行市场准入制度,销售场所持证入市。 

 

  二、关于花卉生产及新品种引进方面的问题 

 

  凌源市的花卉生产已有二十多年的历史,是我省球根花卉种球和主要鲜切花重点产区,被省政府命名为一县一业示范县,种球和鲜切花生产量居全省第1位,销售额占全省总销售额的25%以上,是全国最大的种球和鲜切花生产基地之一,享有南有云南、北有凌源中国百合第一县的美誉。 

 

  近年来,各级花卉主管部门对花卉产业非常重视,省农委制定的《辽宁省花卉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中将凌源市花卉列为十三五期间重点发展对象。省政府出台了促进一县一业发展政策,省里连续8年在凌源市开展了科技共建项目,组建了花卉科技专家服务团队深入到凌源市,结合生产实际,定期举办培训及新品种展示等活动,进行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加强科技支撑力度,推进科技创新与推广。2016-2017年省级重点科技推广项目设施鲜切花标准化栽培技术示范推广,凌源市作为重点项目区,推广百合新品种展示及应用,百合切花标准化栽培技术等先进实用技术,并提供部分生产资料补助,邀请专家开展技术培训及技术指导。 

 

  今后工作中,拟采取以下措施,推进凌源市花卉产业发展,扩大花卉种类,提高主要花卉产品科技含量,促进农民增收。一是加大新品种引进推广力度,巩固凌源中国百合第一县的地位;二是加强技术培训,解决农民生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真正把农民需要的技术送到农民中间;三是组织编制推广先进、实用花卉栽培技术规范,实现花卉产业标准化生产。 

 

  三、关于经纪人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 

 

  近年来,我省把培养农村经纪人、推动农业产业化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为农村经纪人的快速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一是加强指导,健全台帐。开设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完善经纪人户口,及时更新经纪人主体动态管理台帐,做到对经纪人主体清、情况明。二是提高农村经纪人综合素质。通过集中培训等方式,组织农村经纪人学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合同法》及《经纪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经纪人业务知识,加强对农业经济合同工作的指导,切实提高农村经纪人综合素质。三是加强行为规范。严格按照《经纪人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农村经纪人进行监督管理,引导农村经纪人参加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加大了对农村经纪人利用虚假信息,诱导农民签订合同的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查处骗卖骗卖、欺诈客户、违法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促进农村经纪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四是强化服务。帮助农村经纪人沟通农户和市场、搞活经营,指导农村经纪人利用商标、广告、合同等手段,打开农产品销路,打造特色农产品品牌,扶持发展经纪人大户,帮助其做大做强。 

 

  今后工作中需要加大力度培养更多的农民经纪人,帮助更多的农民实现增产又增收。一是加强农民经纪人知识素质、技能素质等方面的培训。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办法,有计划、有目的地培养经纪人,给他们提供外出考察、学习培训的机会,为广大经纪人提供广阔的学习空间,进一步规范、发展、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带动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二是完善培育和规范农村经纪人的制度措施。对于农民从事季节性的短期农产品经纪业务,可以零门槛准入。支持并引导农民设立农村经纪合伙企业、农村经纪合作社、农村经纪公司等组织。支持农村经纪组织扩大经纪辐射范围,引导农村经纪人开展特色经纪、品牌经纪。坚持发展农村经纪人与发展城乡个体私营经济相结合,采取先准入,后培训,先发展,后规范等措施积极扶持,大力推进农村经纪人的培育和发展。三是指导农村经纪人建立自律组织、制订发展规划。要有效地组织农村经纪人建立自律组织,提高组织化程度。帮助农村经纪人自律组织建立起政府和经纪人之间、经纪人和经纪人之间相互沟通的渠道。通过自律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咨询,传递市场信息,开展经纪行为自我管理,维护农村经纪人的合法权益。四是实施信用分类管理制度,打击违法经营。认真清理农村无证照经纪人,积极引导他们从地下转为合法经营,加大对农村经纪人利用虚假信息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无照经营的地下经纪、欺诈、强买强卖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农村经纪人合法权益。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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