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40号关于在我省积极推广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的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7日
- 编辑:农业厅办公室审核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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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兰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省积极推广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开展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的基本情况
实践证明,以秸秆还田覆盖免耕播种、深松为主要技术环节的旱作农业保护性耕作技术,具有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耕地质量,实现增产增收和秸秆有效利用等多重功效,是推动旱作农业耕地制度改革,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农耕措施。为此,省农业农村厅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的支持,争取有关政策和条件,推动该项技术的示范推广和应用。一是实施保护性耕作示范项目。2016-2017年投入专项资金6000万元,选择沈阳、铁岭、锦州和昌图等市县玉米产区,采取作业补助方式,以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为依托,实施保护性耕作示范面积200万亩;二是实施玉米秸秆全量还田试点示范项目。2016-2017年投入专项资金6000万元,采取作业补助方式,以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为依托,实施玉米秸秆全量还田试验示范面积100万亩;三是起草作业技术标准和规范,2016-2018年我厅组织农机推广、科研等单位,在实施作业补助项目的基础上,加强试验研究工作,分别起草了《保护性耕作技术要求》和《玉米秸秆全量还田作业技术要求》,进一步明确了作业技术路线、作业技术流程等相关作业技术模式。为进一步推广保护性耕作提供技术支撑。除此之外,我们还进一步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力度,将保护性耕作所需装备和机具全部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并实施敞开补贴政策为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和秸秆还田技术提供装备保障。目前全省实施以秸秆还田、免耕播种、深松作业环节为主的保护性耕作作业面积达到500万亩左右。
二、下一步工作努力方向
我们根据您的建议和农业生产实际需求,已向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进行了专题汇报,并得到积极认可。农业农村部目前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并拟在东北三省大力开展保护性耕作推广应用行动。今后我们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相关政策措施,不断完善技术文件,不断加大示范推广力度,为进一步推广应用保护性耕作技术创造更好的能力和条件,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地努力。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