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428号关于推进“放管服”惠企便民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5日
- 编辑:农业厅办公室审核员一
- 来源:省农业农村厅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放管服”惠企便民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快制定适宜辽宁省经济发展的营商环境规范文件
早在2016年,我省就率先出台了全国首部优化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19年,我省又依据上位法对《条例》进行了修订,对优化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进行了全方位规范,使《条例》涵盖范围更加广泛、清单式模式更加规范、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权责更加明晰。
为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我厅加强与省直各有关
二、切实解决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环境建设问题
省委省政府一向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问题。2019年,由省营商局牵头,开展了“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推行“一个号码管理服务”,由8890综合服务平台统一受理各类企业和群众诉求,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标准;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辽事通”APP正式上线运行。
我厅也在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一是向政务服务大厅行政审批窗口充分授权,实行“一口进出,一站式服务”。二是推进“一网通办”,实行行政审批事项电子化流转。三是采取措施优化审批工作流程,包括完善规范格式文本、规范审批服务、压缩审批时限、减化审批要件、建立容缺受理机制等。经过不懈努力,我厅各类审批事项的审批时间由2486个工作日压缩至1186个工作日,优化比例达52.3%;要件材料相比2018年标准减少313个。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厅将继续采取积极措施,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努力提高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满意度。一是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继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重点是“照后减证”。参照自由贸易试验区启动“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相关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推进改革,按照上级要求在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推开。二是推进“一网通办”,推行电子政务,全面推进电子证照应用, 2020年底前实现我厅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应上尽上。三是落实全省“一网、一门、一次”和“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要求,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农业农村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四是优化行政审批效能。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简化审批要件,规范中介服务;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升电子化应用水平;开展省政务服务网上“好差评”系统推进工作。
三、改善营商环境,树立典型企业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目前,省营商局组织开展了项目管家制度,2019年为全省18132个重点项目和企业配备了项目管家,有针对性地解决企业存在的各类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厅将加强与省营商局沟通,使项目管家制度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发挥项目管家制度对企服务和对外宣传的作用。
同时,我厅也将进一步强化与省直各有关部门的配合,加强与各类新闻媒体的交流合作,一方面注意推荐优秀企业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等传统媒体进行宣传,另一方面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进行更加灵活的推荐和宣传。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