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2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土地股份合作社扶持力度支持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5日
- 编辑:农业厅办公室审核员一
- 来源:省农业农村厅
辽农建〔2020〕51号
李凤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土地股份合作社扶持力度支持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抓紧完善顶层设计”的建议
从统计的情况看,我省土地股份合作社有以下3个特点:一是土地股份合作社数量不多,截止到2019年底,全省有2133个土地经营权作价出资的合作社,仅占合作社总数的4%;二是地域分布比较明显,以朝阳市、大连市为主,其中朝阳有1066家,占比达到50%;三是经营方向以种植业为主,主要解决大田的适度规模经营问题。
2019年入社成员达到成员数是15.3%,较上年涨幅2016-2019年,省以上财政资金累计投入1.14亿元,用于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发展和项目建设。
从2019年开始,省里制定的《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实施方案》中,明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农民合作社应用先进技术,提升绿色化标准化生产能力,建设清洗包装、冷藏保鲜、烘干等产地初加工设施;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和品牌建设等,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力”。补助标准,“省级合作社示范社每个补助资金不少于15万元,市级合作社示范社每个补助资金不少于8万元,县级合作社示范社每个补助资金不少于3万元。获得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资金,实行上限控制,每个合作社获得项目资金上限为100万元。”另外,对符合条件的,可以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三、关于“创新金融保险产品”的建议
我省积极引导金融部门以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加大对包括土地股份合作社在内的各涉农经济主体的信贷投放。截至8638.3亿元,增长450.8亿元,同比多增88.6亿元,同比增长34.63亿元,同比增长“两权148.7亿元,当年累放73.0亿元,当年累放449.7万户农户建立信用档案,覆盖辽宁省全部县);共建立银行卡助农取款点14个地市全部实现了助农取款服务”,共发生助农取款服务业务333180万元。
今年2020〕“两权“三农2022年,收入保险将成为农业保险的重要险种。
四、关于“加大合作社辅导员人员队伍建设力度”的建议
去年开始,我厅开展了农民辅导员培训工作,并举办了首届合作社论坛,共有200多人参加了培训,黑龙江、吉林等外省级大专院校专家学者参加了论坛,并发发言,研讨研究农民合作社发展方向。得到了我省部分国家、省级合作社示范社理事长的赞同和认可。
今年,农业农村厅将继续组织开展合作社辅导员培训工作,县、乡镇根据实际,调整辅导员来源、培训内容、培训方式,提高辅导员在指导和帮助合作社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五、关于“加大对合作社发展产业化用地指标”的建议
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要求,自然资源部门将探索规划“留白”机制。可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用地可申请使用。对一时难以明确具体用途的建设用地,可暂不明确规划用地性质,项目批准后更新数据库。机动指标使用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
感谢您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关注、对省农业农村厅的支持。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