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72号关于做好农村秸秆禁烧工作的几点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5日
  • 编辑:农业厅办公室审核员一
  • 来源:省农业农村厅

 

   辽农建〔 2020 63   

董艳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农村秸秆禁烧工作的几点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0年,我厅将深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围绕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14个试点县开展试点,形成以点带面的示范效应。 

  一是建立秸秆利用补偿机制。探索激励引导与惩后鞭策相结合的利用补偿机制。补偿机制试点县要建立责任机制,细化分解任务,明确监管主体。以村为单位,与农户签订责任书,明确农户主体责任。将耕地地力补贴发放与秸秆综合利用挂钩,将农户秸秆还田离田情况作为下一年度补贴发放的依据,发现焚烧秸秆的地块将扣发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县级要成立补偿机制协调组,帮助利用方向不明确、利用难度较大的农户解决实际困难,结成帮扶对子。对于连续2年有效利用秸秆的农户要从农机作业、农资发放、农业保险等方面给予适当奖励。 

  二是推进秸秆肥料化利用。大力推广秸秆还田,以实施玉米、水稻秸秆直接还田为重点,研究制定秸秆机械化直接还田技术标准和作业质量规范,加强农机农艺结合,完善作业技术路线和技术模式。示范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和秸秆机械翻压还田技术;鼓励设施农业发达的地区推广应用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推广秸秆快速腐熟技术,支持秸秆生产有机肥。 

  三是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以牛羊标准化小区、奶牛生产基地、规模化饲养场为重点,大力实施秸秆饲料化利用。在粮食主产区和农牧交错区统筹粮改饲试点,积极发展青(黄)贮玉米、优质燕麦草、苜蓿等种植,推广秸秆青(黄)贮、氨化、膨化、微贮、颗粒饲料、发酵技术和直接粉碎饲喂技术。 

  四是支持秸秆能源化利用。结合农村环境治理,大力推广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热解气化和高效低排户用秸秆炉具。鼓励县乡(镇)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将燃煤锅炉改造为秸秆打捆直燃锅炉或秸秆成型燃料锅炉。在有条件的地区,科学有序发展秸秆生物质直燃发电、供热、制气项目。 

  五是推进秸秆基料化利用。支持以秸秆为基料的食用菌生产,引导专业合作组织、种植大户等扩大秸秆食用菌生产规模。鼓励设施农业发达地区利用生化处理技术,生产育苗基质、栽培基质,满足集约化育苗、无土栽培和土壤改良的需要,促进农业生态平衡,扩大秸秆基料化利用途径。 

  六是支持秸秆原料化利用。依托市场需求、成熟技术,引领发展以秸秆为主要原料的新型建材、板材、包装材料、乙醇、制炭、淀粉等产品。鼓励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编织、创意工艺品等加工业,不断提高秸秆高值化、产业化利用水平。 

  七是建设秸秆收储运体系。加快培育秸秆收储运社会化服务组织,引进秸秆规模加工企业进行兴建,或组织专业合作组织、种植大户、农村经纪人选择交通条件便利,秸秆产量较大的乡镇,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建设秸秆储存规范化场所,配备秸秆收储运专业化装备,逐步形成商品化秸秆收储和供应能力,实现秸秆收储运的专业化和市场化,促进秸秆后续利用。 

  八是加强秸秆焚烧管控和禁烧宣传。省生态环境厅代省政府办公厅起草并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秸秆焚烧管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提高思想认识,压实责任,落实三级秸秆焚烧网格主体责任。明确各地要成立巡查组,加大对重点区域、路线的巡查检查力度。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做好秸秆焚烧宣传教育工作,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秸秆露天焚烧的危害以及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守法意识,增强禁烧秸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省生态环境厅向省委宣传部报送了《关于在辽宁电视台开展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宣传的请示》,在辽宁电视台滚动播放秸秆禁烧的相关宣传材料,提高秸秆禁烧的宣传教育力度,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防控秸秆焚烧。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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