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45号关于建立畜牧业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的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5日
  • 编辑:农业厅办公室审核员一
  • 来源:省农业农村厅

 

   辽农建〔 2020 50

张晓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畜牧业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和政策措施,支持主产区畜牧产业转型升级 

  一是落实国家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1亿元左右,用于支持生猪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 

  二是落实国家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政策。0.4亿元,对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5000 头以上的规模猪场的流动资金贷款,按照 500 头以上的规模猪场

  三是支持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0.3亿元,对生猪养殖大县养殖场(户)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能繁母猪,按照国家规定不超过/头的标准给予补助;筹措畜禽良种繁育及保种省补助资金11.53亿元,实现27个畜牧大县整县推进项目全覆盖。不断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大型规模养殖场配套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指导43个县科学测算区域内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指导各市分类研究、总结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组织28次培训和推广应用。 

  五是支持动物疫病防控等工作顺利开展。近年来,省财政逐年加大资金投入力度,0.9亿元,比0.2亿元,保障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指导与服务,推进全省畜牧业转型升级 

  今年,省农业农村厅成立了畜牧业大项目服务推进组,会同省直相关厅局全面加强对全省畜牧业大项目建设的服务和指导,帮助大企业解决用地问题、融资、环保问题今年以来,牧原、温氏、新希望、正邦、伟嘉、大北农、扬翔、双汇等企业全都在我省投资建设生猪产业项目,禾丰、韩伟等龙头企业也正在投资建设肉鸡、蛋鸡产业项目。近期牧原集团已开工在铁岭建设食品工业园项目,建立起生猪产业的饲料、养殖、屠宰、加工全产业链发展模式,推动产业升级,逐步由运猪运肉转变。各地也积极出台鼓励政策,帮助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条,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一是出台改进设施农业用地政策。今年3月,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取消原有限制,将畜禽养殖设施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最多放宽到50亩;养殖辅助设施用地取消15亩限制,最高可占项目总用地总规模的30%;鼓励养殖设施建设多层建筑;生猪养殖和备案规模的其他畜禽养殖可使用宜林地。 

  二是严格落实禁养区排查和整改。认真开展畜禽禁养区划定排查和整改工作,已全部调减超划的禁养区,面积共3月份省政府组织召开全省政银企金融支农对接会,帮助畜牧企业解决融资难题,省农发行已为辽宁牧原公司发放贷款3.3亿元;省建行为新希望辽宁公司发放贷款5亿元,为牧原昌图公司发放贷款3000万元;省农行等机构正在与相关畜牧企业对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将支持畜牧生产的自动饲喂、疫病防控等机具纳入补贴范围。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将继续以深化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抓好畜牧业大项目建设,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化、环境友好型畜禽养殖,推进畜牧产业转型升级,逐步探索建立畜牧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推进全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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