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66号关于在辽西北地区大力发展林下离地圈养湖羊的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5日
  • 编辑:农业厅办公室审核员一
  • 来源:省农业农村厅

 

  辽农建〔 202026

王国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辽西北地区大力发展林下离地圈养湖羊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我省积极扶持草食家畜养殖

  (一)科学引导产业布局

  近些年,我省加强政策引导,大力发展草食家畜养殖。2017年末我省开创性的推出《辽宁省十大畜禽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其中明晰了我省肉羊、绒山羊等主导产业发展规划与目标及区域布局,专家组强调我省要根据区域特色来发展养殖产业。20187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牛羊驴特色产业的意见》,引导适合贫困地区养殖的牛羊驴特色产业发展,各地充分发挥牛羊驴产业独有优势,通过养殖大户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而湖羊具有早熟、四季发情、一年二胎、每胎多羔、泌乳性能好、生长发育快、改良后有理想产肉性能等优良性状,适合终年舍饲的管理方式,也是我省养殖户可选的优良绵羊品种。

  (二)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近年来,省财政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支持草食家畜养殖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一是支持畜禽优良品种繁育推广。省财政每年预算安排畜禽良种繁育补助资金,支持包括羊等大牲畜在内的畜禽优良品种引进、繁育推广,加快了品种改良步伐,有效促进了畜牧业生产发展。二是支持畜禽规模化标准化养殖。2011—2013年省财政累计筹措资金2.19亿元,按照每个养殖小区10万元的补助标准,支持辽西北三市新建2190个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小区。2014—2017年,省财政累计筹措资金9450万元,按照每个养殖小区50万元的补助标准,支持阜新、朝阳等辽西北五市新建189个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小区,57%的项目场饲养品种为牛羊驴等草食大家畜。三是连续多年支持粮改饲2018年以来,省财政每年筹措资金11000万元,支持7个项目市开展粮改饲试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专业收贮企业及合作社青贮饲草料收贮补助。四是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2018年,省财政筹措资金11476万元,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实施,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秸秆综合利用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重点领域和收储运体系建设等关键环节。五是2019年我省重点围绕草食家畜创建了一批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场。六是加大农机补贴力度。2020年,为了支持畜牧产业发展,我们已将圆草捆包膜机、铡草机、青贮切碎机、饲料(草)粉碎机、饲料制备(搅拌)机、粪污固液分离机、秸秆压块(粒、棒)机等支持畜牧产业发展的13种农机具纳入2020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范围。

  二、 积极发展肉羊产业化运作

  据我们统计,3138个(肉羊产业没有单独统计),仅占合作社总数的2020年初,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等2020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增强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三级联创文件,指导地方开展示范社评选工作,通过典型带动合作社健康规范发展。三是组织开展合作社辅导员培训工作,根据实际,调整辅导员来源、培训内容、培训方式,提高辅导员在指导和帮助合作社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三、 关于建立湖羊林下离地舍饲养殖示范场

  您建议在商品林林下或三级公益林林下建立湖羊林下离地舍饲养殖示范场,经研究,省林草局将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辽自然资规〔20201号)文件要求,对湖羊养殖示范场项目使用林地给予政策上的大力支持。对于备案规模以上(2000只)的湖羊养殖示范场项目可参照支持生猪养殖使用林地有关政策执行,依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35号令)办理审核审批手续。同时,对符合要求的湖羊养殖使用林地项目加快审批速度,缩短审批时限。为加快审批速度,还可以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调研,实地勘察,指导项目方准备申报材料,推进湖羊养殖示范场项目尽快落地。

  对于未经审批实施湖羊林下离地圈养的,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以确保湖羊林下养殖业健康有序发展。目前,由于省财政部门对林下经济开发还没有相关专项政策支持,因此还无法对林下离地舍饲养殖湖羊给予政策补贴。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省级财政将继续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发展草食牲畜养殖项目和秸秆综合利用,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积极推进辽西北地区种养结合生态农场建设,我们也将积极争取省财政部门对林下经济给予政策资金支持。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