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21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4日
  • 编辑:农业厅办公室信息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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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农建〔2021〕71号

李凤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土地股份合作社的金融扶持力度 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出台金融创新的实施意见”的建议

  2020年,省金融监管局等省(中)直7部门名义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优化金融环境的若干措施》(辽金监发〔2020〕7号),鼓励金融机构针对农村土地流转特点,加强金融产品及服务模式创新。省农行运用“惠农e贷”、“小微e贷”等产品,累计向2万户农户及1743户县域小微企业提供贷款46.9亿元;省邮储银行创新开发“农担贷”“快易宝”“速捷宝”等产品,向规模化种养殖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发放贷款50亿元;省农信社与农担公司合作,发放保贷款共计2334笔,余额6.3亿元。省财政厅共安排个人涉农创业担保贷款专项贴息资金8600万元,支持新投放贷款44亿元。

  今年,省金融监管局将继续向银行机构推介农业领域项目需求,推动促进信贷资金精准落地;支持银行机构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创新涉农金融产品;支持银行机构扩大涉农贷款抵质押物范围,依法合规开展农业设施抵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保单质押贷款等业务。

  二、关于“尽快活跃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的建议

  2020年,我厅举办了辽宁·沈阳农村产权交易网络信息服务平台启动仪式,全省交易网络信息服务平台正式开通。基本实现了省市县乡“四级监管”、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和交易全过程“一网通办”“只跑一趟”建设目标。省厅与服务平台多次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加快推进交易信息接入平台工作。目前,通过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网络信息服务平台流转的交易项目947宗,流转土地面积4.71万亩,平均溢价率14.11%,成交金额突破1亿元。

  今年,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等12家单位,联合印发了《辽宁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行为。

  另外,从统计情况来看,2020年全省土地股份合作社2503个,较上年增加370个,作价出资的土地面积72.7万亩,较上年增长26.7%;成员数16.7万户,较上年增加1.5万户。从典型调查看,我省土地股份合作社规模不够,尚未发现通过流转市场交易扩大土地经营规模的现象,需要加强这个方面调研,掌握相关动态。

  感谢您对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的关注、对省农业农村厅的支持。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