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74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4日
- 编辑:农业厅办公室信息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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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厕所革命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0年以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认真制定各地农村户厕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农村户厕建设技术要求》,按照群众接受、实用耐用、不污染环境和“有序推进、整体提升、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的思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合理制定目标任务,有序推进户厕建设。
一、强化源头把控,全力保障户厕产品质量
二、突出建设重点,分类实施农村户厕改造
按照群众接受、实用耐用、不污染环境和“有序推进、整体提升、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的思路和要求,以附建式三格和下水道水冲式为主要建设模式,双格式、独立三格式和双池交替式等为补充。加强农村户厕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运维市场化、监督社会化建设。编制印发了《辽宁省“千村美丽、万村整洁”行动农村“厕所革命”专项方案(2019-2020年)》《2019年辽宁省农村户厕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辽宁省农村户厕建设技术要求》《2020年辽宁省农村户厕建设指导意见》,制作了农村户厕建设工作手册、农村户厕化粪池施工与使用规范,确保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工作者,施工人员和农户能够按照要求和标准准确指导工作、规范进行施工、明白如何使用。与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了加强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的通知,推进小污与改厕衔接。中央资金集中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类县和国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县地区建设。
树立“三分建设、七分管护”的理念,积极探索农村改厕运维模式,采取政府扶持、市场运作、还田利用等多种方式,配套建立相应的维护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农民主体作用,让农民积极参与运行管护,引导当地组建社会化、专业化、职业化服务组织。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后续管护机制。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金参与改厕建设、建后管护。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