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50401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05日
- 编辑:李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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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农建〔2026〕78号
刘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支持彰武县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为沙化耕地治理与土壤改良探索新路径的建议”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确定“以肥改沙”作为核心措施,不断巩固治沙战果、保障粮食安全、实现绿富同兴,同时对“以肥改沙”提出了完善政策支持、培育服务主体等方面的具体建议,对全面推动我省绿色种养循环、助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对此,我们表示衷心感谢,现答复如下:
一、彰武县沙化耕地治理与土壤改良概况
我省高度重视科尔沁沙地沙化耕地的治理与地力提升工作,省政府建立了由分管副省长担任召集人,省林草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等10个省(中)直部门为成员的辽宁省科尔沁沙地歼灭战和三北工程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围绕统筹解决林草生态治理、沙化耕地治理等重大问题,推进科尔沁沙地歼灭战、三北工程建设等重点工作。
省政府制定了《辽宁省科尔沁沙地歼灭战和荒漠化综合防治行动方案(2023-2030年)》,聚焦沙化荒漠化土地治理,实施系列生态修复工程,实现了由“沙进人退”到“绿进沙退”的历史性转变,全省科尔沁沙地歼灭战取得阶段性成效,完成年度综合治理任务;我省争取了“三北”工程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生态保护修复专项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我省沙化土地治理工作。省财政厅筹措资金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将清粪机、粪污固液分离机、畜禽粪污发酵处理机等农机设备纳入补贴目录,降低养殖户购机成本,促进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支持彰武县200万元,支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提升农技推广信息化水平,推动“以肥改沙”实践经验加快示范推广、落地见效。
二、绿色种养循环实施基本情况
2023年,作为全国第二批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省份,我省根据实际,聚焦畜牧大县、粮食和果菜主产区,突出耕地质量保护提升、沿海生态环境保护、农业特色品牌建设,采用“公开申报和竞争性遴选”的方式,每年选择10个县(市、区)做为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单位,每个试点县补助资金1000万元。县级人民政府是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实施主体,开展整县粪肥就地消纳、就近还田补奖试点,扶持一批企业、专业化服务组织等市场主体提供粪肥收集、处理、施用服务,以县为单位构建1-2种粪肥还田组织运行模式,带动县域内粪污基本还田,推动化肥减量化,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和农业绿色发展。
我省坚持“花钱买机制”原则,积极培育新型服务主体,探索粪污资源化利用新机制,初步形成了“统一收集、统一处理、统一还田”,“分散集中、综合处理、就近使用”、“粪污中心/肥料企业运行、机械还田/商品转化”等切实可行的粪肥还田组织运行模式。根据各地畜禽粪肥资源、服务主体规模和服务,初步形成条垛式露天发酵堆肥、沟槽式发酵堆肥、罐式好氧发酵堆肥、膜式覆盖发酵堆肥四种粪肥处理模式。同时根据农作物需肥特点及试验示范结果,建立了“腐熟粪肥+配方肥+机械施用”、“腐熟粪肥+水肥一体化”等类型多样、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机肥+N”技术模式。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为“十四五”时期项目,截至2025年我省已完成该项目,“十五五”时期国家暂未安排相关项目。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省将多措并举,全力推动粪肥还田技术普及应用。一方面,持续开展技术示范与推广,集成适合不同区域的还田模式,以点带面扩大应用规模。同时,省财政厅也将会同省直相关部门,指导有关地区积极争取相关政策和资金,推广“以肥改沙”实践经验,持续提升沙化耕地地力,为保障粮食安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财政支撑。
联系人:李沛炎
联系电话:18804027645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