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50447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05日
- 编辑:李滨
- 来源:
辽农建〔2026〕73号
李红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葫芦岛市乡村产业园区建设与品牌升级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乡村产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该建议客观分析了葫芦岛市在产业园区能级、品牌市场开拓、人才创新资源等方面存在的瓶颈,提出的实施品牌提升行动、强化财政金融激励、构建人才技术支撑等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综合各方意见答复如下:
一、葫芦岛市乡村产业园区与品牌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近年来,我厅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支持葫芦岛市立足资源禀赋,推动乡村产业园区建设和品牌升级,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产业园区建设稳步推进。葫芦岛市已培育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135家,成功建设大豆、小粒花生等特色产业集群,兴城市红崖子镇(花生)、绥中县西甸子镇(苹果)、绥中县王宝镇(海参)等获批国家农业产业强镇,创建了一批国家“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建昌县、绥中县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基础设施持续改善,产业承载能力不断提升。
二是农产品品牌影响力逐步扩大。“红崖子花生”入选中国农业品牌目录,成为省级区域公用品牌;“兴城多宝鱼”等特色产品在省内外市场具有较高知名度。2025年,兴城市花生产业联合党委通过“五联驱动”机制,推出精品礼盒、花生油等20余种特色产品,举办花生文化节,有效提升了品牌价值。
三是科技人才支撑持续增强。依托省科技特派团、特派员制度,在葫芦岛涉农县持续开展粮油、果树、小粒花生、小浆果、水产及加工等领域的技术服务,推动科技成果落地转化。
二、各相关部门协同发力已开展的主要工作
围绕支持葫芦岛市乡村产业园区建设和品牌升级,省直各相关部门立足职能,协同发力,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政策支撑体系。
一是财政支持方面。省财政厅高度重视农业品牌建设,2023年以来筹措下达资金0.9亿元,在央视频道、高铁列车等重要媒体宣传推广辽宁优质农产品。设立农产品深加工补助资金,累计筹措下达9.7亿元,采取贷款贴息、投资补助等方式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2025年筹措下达0.1亿元支持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改善生产条件。创新推出“设施农担贷”产品,构建“主体申请—农担推荐—农业农村部门审核—银行放款并垫付贴息—财政清算”的政银担协同模式,有效降低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及保费补贴机制,累计拨付保费补贴1.6亿元,推动平均担保费率降至0.79%。
二是科技支撑方面。省科技厅推进有组织协同攻关,发挥涉农高校、农科院作用,省政府与崖州湾国家实验室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承担水稻、玉米、大豆等领域科研示范任务。围绕绥中县国家创新型县建设,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深度融合,从搭平台、布项目、育企业、引人才等方面全要素配置科技资源。持续开展农村科技特派专项行动,在葫芦岛涉农县持续派驻粮油、果树、水产等领域科技特派团组,扩大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覆盖面。
三是智力支撑方面。省教育厅设立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沈阳农业大学、大连工业大学、渤海大学等高校开展大豆皮膳食纤维加工、小浆果加工、裙带菜休闲食品加工等领域基本科研立项。完善高校科技创新平台体系,支持渤海大学等重点实验室聚焦农产品深加工、生鲜农产品贮藏加工等关键领域集中攻关。连续三年实施“校企协同科技创新伙伴行动”,组织82所高校约4000名科技特派员到企业挂职或兼职,2023年以来全省高校累计转化科技成果24000项左右,合同金额约130亿元。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
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部门,聚焦您提出的建议,进一步加大对葫芦岛市乡村产业园区建设与品牌升级的支持力度。
(一)支持实施“辽字号”农产品品牌提升行动。一是指导葫芦岛市制定农产品品牌发展战略,在品牌规划、形象设计、文化挖掘等方面提供专业支持,对“红崖子花生”“兴城多宝鱼”等现有品牌进行升级打造。二是组织葫芦岛市品牌农产品参加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辽宁农博会等高端展会,对接京东、抖音等电商平台,拓宽线上线下销售渠道。三是在省级媒体宣传资源上予以倾斜,支持葫芦岛市举办花生文化节、海参推介会等区域性品牌推介活动,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二)强化农产品精深加工与产业融合财政金融支持。
一是继续通过农产品深加工补助资金,对葫芦岛市农产品加工企业购置精深加工、营养保留、品质提升、包装升级等先进设备给予贴息或投资补助,降低企业升级成本。二是优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简化申报流程,扩大政策受益面,重点支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开展加工、仓储、品牌营销等业务。三是指导葫芦岛市积极申报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对申报工作给予全程辅导,力争实现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零的突破。四是针对建昌县、绥中县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基础设施短板,在省级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支持污水处理、道路、水电等配套设施完善。
(三)构建人才与技术支撑保障机制。一是配合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出台专项政策鼓励引导农业科技、经营管理、电商营销等人才向葫芦岛市乡村产业园区和品牌企业流动。二是推动沈阳农业大学、渤海大学、大连工业大学等高校与葫芦岛市建立校企、院地合作平台,围绕海参、花生、水果、中草药等特色产业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三是持续实施农村科技特派专项行动,向葫芦岛市选派更多粮油、果树、水产、加工等领域科技特派员,为园区发展和品牌建设提供持续的智力与技术支持。四是依托省教育厅“校企协同科技创新伙伴行动”,组织高校科技成果在葫芦岛市落地转化,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联系人:乡村产业发展处一级主任科员夏菁
联系电话:024-23447808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