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50600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05日
- 编辑:李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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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农建〔2026〕101号
李晓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注农产品安全推动农业产业化可持续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省现有工作基础与推进成效
近年来,我省农业农村、财政、科技、金融监管、税务等多部门协同发力,把农产品质量安全贯穿农业产业化全链条,构建起源头治理、标准引领、龙头带动、全程监管、政策赋能的发展格局,取得扎实成效。
(一)源头治理根基持续夯实。省财政专项投入开展生产障碍耕地治理,推进土壤修复与安全利用;常态化开展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推广绿色防控、生态种养技术;强化小农户、新型经营主体技术培训,“十四五” 期间投入1.4 亿元培育乡村产业带头人、高素质农民,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
(二)龙头引领产业标准提档升级。以754家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骨干,在认定监测中压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行统一投入品、统一规程、统一检测、统一品牌管理模式。依托43个农产品加工集聚区、“10+N” 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推动丹东草莓、盘锦大米等特色产业全面建立生产档案与质量追溯制度,2025 年农产品质量监测合格率达98.8%。
(三)标准追溯与监管体系不断健全。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推广电子合格证小程序,构建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依托农业农村部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市场监管部门的 “食安辽宁” 追溯平台,推进物联网技术应用,丹东浆果、大连海产入选全国溯源监测试点;建立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联合执法机制,常态化开展重点品种专项抽检与 “胶体金” 靶向速测。
(四)强化科技财税金融保障。省科技厅聚焦绿色生产、快速检测、溯源防伪等关键技术攻关,以科技特派员机制推动先进技术下沉;税务部门全面落实农业生产、农产品初加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减免优惠;金融监管部门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落地,构建种养、加工、流通全链条风险保障;财政部门通过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投入9.1亿元资金助力农业产业链完善提升。
二、工作打算及重点政策措施
针对源头管控薄弱、全链条监管协同不足、标准追溯与市场信用短板、科技与保障支撑不足等问题,我们将立足安全筑基、产业强链、科技赋能、政策护航,全面吸纳建议举措,统筹各方资源,系统破解突出短板,以高水平农产品质量安全护航农业产业化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源头治理与过程管控,筑牢安全生产底层根基
1.严控农业投入品与产地环境。2026年开展集中整治禁限用农药非法生产经营使用、互联网经营农药专项治理、水产养殖滥用药专项整治、规范兽药使用专项整治等行动,推动农兽药规范生产经营、投入品全程追溯,严格落实间隔期、休药期制度;加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修复资金投入,常态化监测土壤、水体质量,从源头规避污染风险。
2.普及绿色标准化生产。大力推广绿色防控、健康养殖、生态循环农业技术,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围绕特色产业,推动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大力推行标准化操作规程与全程溯源,提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基地覆盖率。
3.分类服务带动小农户融入管控体系。依托科研院所、各级农技站点、行业协会等,探索农技推广服务新机制新模式,组建农业科技服务小分队,常态化开展现场技术指导、专题培训及科普宣讲,带动小农户掌握安全用药、标准化生产等知识。在村级、乡镇设立服务站点,为小农户提供免费快检、便捷开证、技术指导一站式服务,推动小农户纳入全程质量安全管理范畴。
(二)放大产业化龙头牵引作用,构建全链条闭环管控体系
1.强化链主企业示范引领。优化省级龙头企业认定考评体系,提高质量安全、标准化生产、溯源体系建设权重;支持龙头企业牵头构建上下游全产业链质量控制体系,复制推广 “四统一” 管理模式,带动合作社、小农户执行统一安全标准。
2.健全全链条责任追溯机制。以电子承诺达标合格证为核心,完善从田间到加工、储运、销售、餐饮全环节追溯档案,实现生产记录、检测结果、流通去向全程可查、责任可究;推动屠宰检疫、肉品检验 “双证” 电子化互通,实现肉类产品全链条溯源。
3.深化跨部门协同监管。健全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商务、公安信息共享、联合检查、线索移送机制,补齐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监管缝隙;聚焦重点问题农产品,实施 “一个品种、一张清单、一套方案” 精准整治,加密生产、农贸市场等主体巡查抽检频次。
(三)完善标准追溯与信用品牌体系,健全优质优价市场机制
1.健全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对标国家及行业标准,制修订我省特色农产品种养、加工、储运等地方标准;鼓励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制定高于国标、行标、地标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补齐新业态、小众品种标准短板。
2.升级一体化智慧追溯体系。对标农业农村部追溯行业标准,整合各类平台,推动与国家追溯平台、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食安辽宁” 平台数据互通,破除信息孤岛;推广区块链、物联网技术应用,实现农事操作、冷链物流、检测数据自动留存,扩大追溯主体和品类覆盖面。
3.构建信用分级与品牌赋能机制。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实行分级分类监管;深入实施 “三品一标” 提升行动,培育辽字号区域公用品牌,探索设立溯源农产品商超、电商专区,落实优质优价政策,以市场激励倒逼主体主动守安全、提品质。
(四)强化科技创新与多元政策保障,夯实长效发展支撑
1.加大核心技术研发与推广。依托省科技厅专项布局,重点攻关农产品快速检测、风险评估、追溯防伪、绿色投入品等关键技术;完善基层农产品检测体系,推进检测机构 “五有” 标准化建设,配齐快检设备、建强专业队伍,提升基层精准检测能力。
2.健全社会化服务与人才培育。持续加大财政投入,依托高素质农民、头雁培育项目,常态化开展质量安全、标准化生产、溯源应用培训;发挥科技特派员、行业协会作用,下沉开展技术指导、咨询服务,全面提升生产经营主体专业能力。
3.综合运用财税金融保险政策工具。持续落实农业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统筹财政资金,以贷款贴息、以奖代补支持企业质量管控、溯源设备升级;鼓励保险机构优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产品设计,简化承保理赔流程,扩大覆盖面;依托省新质生产力母基金,市场化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农产品安全与产业化发展领域。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压实责任闭环,强化机制保障,建立常态化调度、年度督导、试点示范工作机制,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全链条监管。我们将以此次建议办理为契机,坚持“产出来”与“管出来”相结合,标本兼治、系统施策,持续补短板、强弱项,以安全守底线、以产业促增收、以品牌拓市场,推动我省农产品安全与农业产业化协同并进、良性循环,为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省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联系人:杜冰
联系电话:024-23447862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