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委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231号关于对抚顺市生态型中药材产业发展予以扶持的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3日
  • 编辑:农业厅办公室审核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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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农提〔2017〕47号

李广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抚顺市生态型中药材产业发展予以扶持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药材是我省的一大特产,是我省东部山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支柱产业。截止2016年底,我省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218.4万亩,产量14.1万吨,产值36.9亿元。抚顺市是我省中药材的重要产区,中药材种植面积达94万亩,居全省第一位。抚顺市发展中药材具有资源优势、技术优势和品牌优势。但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抚顺市中药材产业存在资金投入不足、农民种植水平低、规模化经营少等诸多问题,并且面临全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挑战。因此,加强中药材生产管理,推广中药材生产实用新技术,加强中药材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全面建设抚顺市生态型中药材产业,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和生态农业发展十分必要。 

  1.继续将发展中药材纳入大伙房水源地治理项目中。2014年,省环保厅会同省大伙房水源办等12个省直相关部门编制了《大伙房水源保护区综合治理计划》,将有机农业建设项目作为重点任务,在抚顺市和本溪市建设有机农业生产示范基地和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其中,在抚顺市建设有机中药材基地34250亩,有机五加基地15000亩。2014-2015年,省大伙房水源办会同省农委、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在大伙房水源保护区投入2438.16万元省以上补助资金,用于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及有机农业试点基地项目。其中,在抚顺市东洲区、抚顺县、清原县、新宾县以及本溪市桓仁县共建设有机中药材24000亩,短梗五加4500亩、食用菌6293亩、有机水稻6161.11亩、有机杂粮2000亩。省财政厅也对有机农业项目给予了资金扶持,对抚顺市发展中药材补助资金3711万元。下一步,省环保厅及省大伙房水源办将继续积极支持有机农业建设,并建议省政府视财力状况予以资金支持。 

  2.鼓励和支持农民发展中药材基地和中药材种子种苗良种繁育基地。长期以来,由于国家缺乏统一的中药材种子、种苗生产和销售的质量标准,导致中药材种质来源混乱,品种退化严重,种子的净度、发芽率、生活力等质量问题突出,影响了中药材的质量。因此,2016年省政府相继出台了《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及《促进中医药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在规划及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将加强中药资源保护利用,推进中药规范化种植养殖。实施野生中药材保护工程,建立中药资源标本库和数据库,建立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建立中药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实施优质中药材生产工程,建立濒危稀缺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大宗中药材生产基地、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省农委也将中药材种子种苗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纳入到我省中药材产业十三五规划中,计划在抚顺、本溪、丹东等中药材重点产区建设龙胆草、辽细辛、五味子等我省大宗中药材种子种苗良种繁育基地。推广使用优良品种和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技术,保障中药材生产用种安全。2016年,省农委对我省规模达到30亩以上的中药材生产基地给予每亩补助300元的扶持政策。省财政拨付抚顺市种植结构调整补助资金1027万元,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补助资金96万元。2017年,省农委申请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15万元,计划在抚顺等地建设中药材生产基地二个。在三品一标认证方面,省农委鼓励组织化程度较高的企业认证三品,选定从事中药材生产管理的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登记地理标志,通过农业标准化示范县项目推动三品一标发展。截至目前全省共建设49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其中抚顺市清原县、新宾县均是省级标准化示范县。抚顺市在无公害农产品产品检测和标志购买方面给予了补贴。 

  3.支持科研单位和生产经营企业技术研发。省财政建议抚顺市相关部门积极利用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中药材基地建设以及生产与加工标准化研发;同时省财政厅将积极配合科技厅,研究将公益科研单位中药材基地建设以及生产与加工标准化技术研发列入我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滚动规划,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 

  4.推广先进实用生产技术,全面提高中药材产品质量。省农委将重点推广辽宁主要道地药材安全生产技术和中药材标准园建设技术。通过技术推广大幅度减少中药材生产中化肥使用量,全面提高中药材生产水平和产品质量。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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