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2020257号关于推进我省农村土地托管服务的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8日
  • 编辑:农业厅办公室审核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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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农提〔201942

李安委员:

提出的关于推进我省农村土地托管服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领导、提高对土地托管的重视程度的建议。我省从2017年开始,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下,我厅选择新民市等10个县(市、区)开展了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每个试点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为14万亩。通过试点工作,总结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基本做法、程序和步骤等。到2018年,全省托管面积扩大到156万亩,明确财政补助的重点是承包农户托管。在试点期间,省农业农村厅先后多次到试点地区调研,总结工作经验,并利用益农社、金农网、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农业生产托管的意义和作用。试点地区的农民普遍反映,愿意接受托管服务。应当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已经深入人心,也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高度关注。今年省委一号文件也明确: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探索建立托管服务行业标准和指导价格。

二、关于加大对土地托管的扶持力度的建议。目前看,随着农业机械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全省各地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已经比较普遍,服务主体主要集中在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作业队等,他们在经营好自己土地的基础上,通过提供服务增加收入。应当说,托管服务已经成为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一种有效途径。为支持和带动小农户接受服务,中央财政从2017年开始,对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给予补助。目前,中央财政安排我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资金2.68亿元,全省有300万亩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得到了财政补助资金。今年,中央财政再次安排资金1.72亿元,支持我省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对接受全程托管服务的小农户,每亩补助100元左右,引导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另外,对提供农业生产托管的农民合作社等购置农机设备的取消补助限额。同时,省保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不断完善农业保险支持政策,增强农业保险保障作用。鼓励保险机构不断研发辽宁特色农业保险产品,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差异化有针对性的保险服务。

三、关于加强对土地托管的宣传的建议。今年,我厅研究制定了《关于促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对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规范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中明确:强化宣传引导。引导服务组织创新服务方式和服务机制,加强服务质量和价格监管,推动制定行业服务标准。高度重视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尊重托管服务双方当事人意愿,注意调动服务组织的积极性,大力营造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良好环境,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我们今年按照文件要求,重点抓好宣传工作,通过媒体宣传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典型事例。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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