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2020223号关于支持长海县建设远海深海海洋牧场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9日
- 编辑:农业厅办公室审核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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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长海县建设远海深海海洋牧场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加快建设远海深海海洋牧场,发展远海海洋旅游业的建议。
您的建议非常好,远海深海海洋牧场建设是未来海洋牧场发展方向之一。2017年10月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规划(2017-2025》,在示范区的创建上明确提出优先考虑养护型、兼顾增殖型、适当安排休闲型。截至目前,大连市已获批的14处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均是养护型海洋牧场,位于长海县海域的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为8个。其中,长海县獐子岛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和海洋岛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等项目以其规范的管理、雄厚的实力和基础设施建设、广泛的行业辐射带动作用成为我市海洋经济的一只旗帜,为广大中小型渔业企业树立了典范,是经过国家认定的海洋牧场精品。
尽管这项工作已经取得很大成绩,但还有巨大发展空间。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您提出的具体意见建议。一是继续向国家推荐示范区项目,争取更多的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项目落户长海县,同时积极推动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长效投入机制,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海洋牧场的建设。二是推进海洋牧场相关配套规章制度和规划的修订,完善海洋牧场建设和管理办法。将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制定我省海洋牧场建设方面相关政策,在资金、管理等方面引导海洋牧场向休闲型发展,积极争取各方资金,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长海县远海深海海洋牧场建设。三是协调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加强长海海岛建设,促进远海深海海洋牧场发展,推动远海海洋旅游业发展。利用海洋牧场集鱼效果显著的特点,通过举办国际钓鱼节等活动,发展垂钓休闲渔业,加强行业交流、宣传渔业文化、创新旅游和百姓亲海玩海的方式,打响“蓝色粮仓”名号,创造海洋牧场发展新的增长点。
二、关于您提出的加快推进远海海洋牧场平台建设问题。
我们也注意到,山东省已有成功案例,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都很可观,值得借鉴。您提到的海洋牧场平台是在海洋牧场区域内设置的,用于开展海洋牧场生态环境监测、海上管护、牧渔体验、生态观光、安全救助等工作的设施,主体甲板面积都在200平方米以上。这种平台建设过程中涉及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渔业、旅游、生态环境和海上安全等领域和部门,在管理体制机制方面存在诸多需要协调磨合的问题,推进起来较为困难。山东省已经出台了《海洋牧场平台试点管理暂行办法》,而我省尚无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管理约束海上平台建设。2018年7月,原省海洋与渔业厅有关领导和科研院所有关专家陪同您到长海县进行了专题调研,已有很多共识。下一步,我们将加快相关研究,借鉴山东成功经验,深入研讨论证,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推进长海县开展海洋牧场平台建设,推动海洋牧场与休闲旅游渔业紧密结合,使渔业资源、环境资源和旅游资源得以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加快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海洋牧场建设的特别关注和对农业农村厅工作的大力支持,诚请您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我省现代渔业发展!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