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2020420号关于将辽宁省农村乡镇生活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政府回购还田的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9日
- 编辑:农业厅办公室审核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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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书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辽宁省农村乡镇生活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政府回购还田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进展
(一)制定工作方案。省政府印发了《辽宁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7-2020年)》(辽政办发〔2017〕92号,以下简称“省政府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落实地方政府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主体责任、生态环境部门监管责任、农业农村部门服务指导责任、养殖企业治理主体责任,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度,强化保障措施,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实现建设目标。省农业农村厅按照“省政府工作方案”要求,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保任务精准落地、工作加快推进、完成年度目标。
(二)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等12个单位组成,各市、县也成立相应组织,加强统筹协调,强力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生态畜牧业工作。
(三)推进设施建设。严格按照“省政府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责任分工和主要任务,进一步推进畜禽规模养殖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监管、属地管理责任和养殖业主治理主体责任等畜禽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制度落实工作。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纳入日常执法监管范围,依法督促养殖业主履行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主体责任,依法查处、严厉打击畜禽规模养殖场排污等违法行为。加快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配套设施建设,截至2018年末,全省现有畜禽规模养殖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82%,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2%,完成既定目标。
(四)抓好项目实施。2017年度省政府继续扶持全省畜禽标准化生态场建设项目205个。到2017年末省政府连续3年扶持规模养殖场改造升级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设施605个,示范带动效果显著。抓好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瓦房店市、海城市、凌海市和兴城市完成项目建设;北镇市、铁岭县、朝阳县、凌源市、彰武县、建平县、黑山县和台安县扎实有序推进项目工程建设,预计2019年底完成项目主体工程;阜蒙县和北票市按照项目计划完成年度建设任务。通过项目实施,畜牧大县引导推进种养结合、循环发展,带动形成一批资源化利用的典型模式。
二、建议解答
一是省级财政下达资金支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治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秸秆综合利用。2018年,下达财政奖补资金1.38亿元,支持13个试点县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治理工作;2015—2017年,省财政每年筹措资金1亿元,三年共3亿元扶持畜禽规模养殖场实施粪便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升级;2018年,争取中央财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补助资金6272万元,补助4个项目县,每个县补助资金1568万元(根据绩效考评情况还有后续补助资金);2018年,省财政筹措资金11476万元,支持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
二是2017-2018年,我省实施了“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和“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通过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推广,极大提高了肥料利用率,减少化肥施用,增施有机肥,消纳畜禽粪便,提升了耕地质量,改善了土壤理化性状,促进了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等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三是2018年,全省供销社系统供应化肥284.4万吨,同比减少11.41%;销售有机肥1.5万吨,同比增长15%。农资、供销社系统逐步增加有机肥销售比例,减少化肥施用,促进有机肥替代化肥、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四是培育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市场化运作模式。2019年,拟组织成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技术创新协作体,政府搭建平台,吸引多方社会资本、企业加入其中,共同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发展扩大。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