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040399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3日
  • 编辑:农业厅办公室信息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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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提202155 

席海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居住条件改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辽宁省委、省政府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国务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短板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现场会部署要求,聚焦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全力以赴打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收官战,推动农村人居环境得到全面改善。 

  一、强化资金投入 

  2020年筹措省以上财政资金65亿元,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项目顺利实施。一是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筹措资金11.6亿元,支持建设一事一议村内道路;筹措35.3亿元,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等;筹措资金2.6亿元,支持建设美丽乡村示范村;筹措基建投资1亿元,支持整县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二是支持农村户厕改造。筹措资金3.57亿元,以一类县为重点,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各地因地制宜、扎实有序开展农村户厕改造。三是支持农村污水收集处理。筹措资金0.63亿元,支持实施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铺设支干管网等项目建设;筹措资金3.3亿元,用于农村保洁员劳务报酬等村内环境卫生保洁支出,以及必要的设施设备运行维护补助。四是支持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筹措资金3.6亿元,支持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筹措资金1.4亿元,支持项目县秸秆综合利用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集料化、原料化等重点领域和收储运体系建设,促进秸秆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五是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奖代补。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奖励机制,筹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奖代补资金2亿元,根据各市所辖行政村数量、年度建设任务以及绩效考评结果等因素分配,由市结合实际情况统筹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支出。 

  二、聚焦重点工作 

  一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面。2021年,力争全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覆盖98%以上自然村组,95%以上的行政村实施垃圾分类,创建5个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委托第三方对全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现状进行普查,形成普查报告,全面掌握全省体系布局现状。制定运行管护标准,明确各方责任,建立效果评价机制。开展创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创建5个省级示范县。加强日常督查,确保垃圾能够及时清理。强化调度,掌握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度。督导各地完善农村垃圾收运处置管理体系,加大力度推进农村垃圾收运设施、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逐步提高农村垃圾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 

  二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十四五”期间,分类分区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因地制宜开展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有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推进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整治工作。 

  三是农村户厕改造方面。按照群众接受、实用耐用、不污染环境和“有序推进、整体提升、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的思路和要求,以附建式三格和下水道水冲式为主要建设模式,双格式、独立三格式和双池交替式等为补充。加强农村户厕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运维市场化、监督社会化建设。编制印发了《辽宁省“千村美丽、万村整洁”行动农村“厕所革命”专项方案(2019—2020年)》《2019年辽宁省农村户厕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辽宁省农村户厕建设技术要求》《2020年辽宁省农村户厕建设指导意见》,制作了农村户厕建设工作手册、农村户厕化粪池施工与使用规范,确保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工作者,施工人员和农户能够按照要求和标准准确指导工作、规范进行施工、明白如何使用。与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了加强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的通知,推进小污与改厕衔接。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