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关于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人员队伍建设(第12050273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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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农提〔2022〕54号

陈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人员队伍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依托项目持续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人员队伍建设

  自2012以来,我省依托全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持续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了综合服务效能,促进了现代农业和乡村振兴发展。

  (一)提升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素质能力。通过强化顶层设计,进一步加强培训规划制定、课程模块设置和师资库建设等方面组织管理。按照省级重点班、市级普通班、县级培训班三个层次,采取异地研修、集中办班和现场实训等方式,对农技人员开展分层分类分批培训,增强了培训实效,提高了基层农技人员综合服务能力。2021年,组织编制内基层农技人员连续不少于5天脱产业务培训3882人,其中,省级组织基层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训328人(种植业217人、畜牧业111人)、普通班培训349人(农机232人、水产117人);市级组织普通班培训3205人(种植业1927人、畜牧业1208人、农机70人)。

  (二)加大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实施力度。进一步扩大特聘计划实施范围,支持各地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从农业乡土专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种养能手中招募特聘农技员,开展产业技术指导服务。继续在生猪大县、牛羊大县招募特聘防疫员。制定完善实施办法,规范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和考核标准。通过信息平台加强对特聘农技员(防疫员)的动态管理和服务。

  二、加强相关政策支持

  一是省教育厅结合工作职能,大力宣传基层农业工作的重要性,鼓励和引导涉农专业高校毕业生积极投身到基层农业工作中去,壮大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才队伍。二是省财政厅高度重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与省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2021年筹措省以上资金0.72亿元,支持涉农县区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为农户提供技术服务;筹措省以上资金0.57亿元,支持各地培育高素质农民1.5万人,有效提升农民生产技能和增收能力;筹措省以上资金0.03亿元,支持开展10期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三是省人社厅支持各相关部门(单位)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选拔优秀人才专职从事农技推广工作,充实和优化基层农技推广人员队伍。

  三、“十四五”期间完善相关政策和具体举措

  “十四五”期间,印发了《辽宁省关于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辽科发〔2021〕47号),明确了我省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有关具体举措,统筹推进全省农技推广机构服务创新和农业推广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一)加强农技推广机构能力建设。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发挥县级农技推广机构主力军作用,强化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技推广职能,保证人员编制、设施设备和试验示范等条件。结合工作实际,围绕责权相适的目标和任务,加强农技推广机构建设,增强与区域内公益性科研单位科技成果对接,建立协同创新服务机制。加强黑土地保护、种质资源保护等领域重大关键技术示范推广,提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能力。

  (二)加强乡镇(街道)农技推广机构建设。乡镇和涉农街道结合实际,明确承担区域内的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技术推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动物卫生监管、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等工作职责的机构,人员编制应当根据所服务区域的种养规模、服务范围和工作任务等合理确定,保证公益性职责的履行。

  (三)提升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服务水平。鼓励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为小农户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定制化科技服务。进一步提升农技推广人员技术服务水平,实施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计划,推动青年人才进入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加大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实施力度。

  (四)完善农技推广机构管理机制。全面推行农业技术推广责任制度,将服务满意程度作为考评的重要参考指标,并实施补助经费与评价结论紧密关联的支持机制。建立实际贡献与收入分配相匹配的内部激励机制,鼓励农技人员开展创业辅导、参股经营等增值服务并建立利益联结的实质性合作机制。

  (五)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保障措施。各级农技推广资金和农技推广机构工作经费应纳入财政预算。要有计划地对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进行培训,组织专业进修,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探索采取多种方式吸引青年农业专业人才进入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畅通优秀基层农技推广人员晋升渠道,对于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在职称评聘、职务提拔等方面优先考虑,在评先评优、绩效激励上予以倾斜,保持队伍稳定。

  四、下步工作打算

  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关于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辽科发〔2021〕47号)要求,结合项目对在职农技人员进行培训。鼓励支持基层农技人员通过脱产进修、在职研修等方式,提升服务能力。选拔学历水平和专业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进入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学习借鉴山东、江西和浙江等省份实行的“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培养方式,吸引具有较高素质和专业水平的青年人才进入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强化指导、服务业绩考评激励。完善以工作实绩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评价机制,对长期扎根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技人员,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绩效激励等方面予以倾斜;学习借鉴农业农村部和外省做法,开展“辽宁省最美农技员”评选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