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关于着力发展农村“混合经济”助力乡村振兴(第12050249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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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农提〔2022〕57号
康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着力发展农村“混合经济”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十四五”时期,我省将统筹推进“五大振兴”,筑牢经济基础,实施产业振兴。通过完善政策导向,强化要素配置,破解制约多层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难点堵点,不断完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促进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提升。
一、统筹推动全省乡村产业发展
在我省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筑牢产业基石,延伸产业链条,培育各地区“差异化”竞争优势,突出抓好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培育,以多元化发展模式提升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造血”机能,构建各类经营主体有序发展的“混合经济”。一是大力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扶持壮大一批具有地区特色的主导产业,建设一批绿色优质高效标准化的生产基地,积极引进先进种养技术生产模式,推进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生产;二是筹措农业产业融合和仓储保鲜设施建设补助资金4.1亿元。创建一批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三是筹措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资金0.8亿元,采取贷款贴息的方式,支持创建“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健全农产品生产、加工和营销网络,打造紧密互动、深度融合的产业链条;四是下拨农产品深加工补助预算资金3亿元,对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固定资产贷款予以贴息,对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园区建设给予补助,加快脱贫地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五是筹措省以上资金4.7亿元,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中央和省部署要求,继续强化农业农村优先投入保障。立足新发展理念,聚焦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把产业链主体留在县域,将就业机会和产业链增值收益留给农民。在提振乡村产业做大经济“蛋糕”的同时,为确保集体组织成员更好地分享发展“果实”,我们将持续巩固和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促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以改革新举措激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引领村级集体经济进一步发展壮大。一是深入开展集体资产管理整治工作。4月28日,组织召开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印发了专项整治方案,针对合同管理不规范、长期占用集体资金、村集体违规举债、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等6方面问题开展集中整改;二是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指导各地建立健全与改革后相配套的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运行规章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村探索“政经分设”,释放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市场主体活力;三是持续推进农村“三变改革”。积极探索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下篇文章”,部署各地抓紧研究制定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探索建立创业激励机制,完善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模式,总结形成一批风险小、见效快、可推广、能复制的成熟经验;四是抓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评选及落实。责成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密切配合同级组织、财政部门做好扶持项目的审核与业务指导,确保项目按时开工投产。(2022年,省委组织部拟按照每村100万元的标准,扶持600个行政村)。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