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关于三产融合促进辽宁稻米产业发展的建议(第13020271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0日
- 编辑:白其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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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农提〔2024〕107号
许华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三产融合促进辽宁稻米产业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对优质粮油生产与食品制造产业集群,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具有建设性意义。我厅在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推动水稻全产业链发展、大力支持水稻品种选育和示范推广和打造“辽字号”品牌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培育壮大龙头企业
一是鼓励企业技改扩能,推进企业提质增效。对全省农产品加工企业固定资产贷款给予两年贴息支持政策,对新增先进加工设备按投资总额30%给予补助,政策实施2年来,累计3.9亿元财政资金支持127个农产品加工企业固投补助,撬动企业投资约60亿元。二是鼓励企业扩大规模,推进联农带农。对新认定农业产业化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和100万元奖励。新增国家级粮油龙头企业3家、省级35家,省级以上粮油龙头企业达到211家,十月稻田集团获评全省首家独角兽企业,培育出中粮米业(大连)有限公司、益海嘉里(米糠)、神州沃良、鼎翔米业、营口辽河米业、丰之锦、丰禾源等一批以稻米加工为主的龙头企业。三是创新联结模式,开展联合体创建。我省已认定119家辽宁省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其中粮食类占比28%,统筹财政资金300余万元对营口渤海米业等水稻产业化联合体进行贷款贴息补助。
二、推动水稻全产业链发展
我省先后出台了《辽宁省食品工业大省发展规划(2023-2027年)》《粮油产业集群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关于推动消费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提出以产业集群建设为牵引,推动优质粮油生产和食品制造做大做强,推动稻米产业重点发展精包装营养米、速食米饭等食品,鼓励企业利用碎米和米糠生产蛋白肽、米糠油等高附加值产品。在辽河流域打造水稻全产业链,争取国家辽河流域粳稻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政策资金2亿元,已支持沈阳市、营口市、盘锦市等地建设水稻加工项目21个,撬动社会资本5.7亿元。着力推进临港粮食产业发展,助力大连港、营口港、盘锦港等地打造粮食加工基地和物流基地,完善北粮南运物流服务体系。同时,大力发展稻米文旅产业,沈阳市打造的“稻梦空间”,已获评国家4A级景区,年接待游客达70万人次以上。
三、大力支持水稻品种选育和示范推广
我省始终高度重视水稻品种选育和示范推广工作,目前,已安排财政资金165万元,支持辽宁省水稻研究所、辽宁盐碱地利用研究所、沈阳农业大学、盘锦北方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营口天域稻业有限公司等单位开展水稻优质品种选育与推广后补助项目建设。安排财政资金1200万元,支持沈阳农业大学陈温福院士牵头实施的水稻新品种创制研究项目,开展10个课题的联合攻关。安排财政资金100万元,开展水稻良种繁育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水稻供种保障能力。
四、打造“辽字号”品牌
实行品牌目录制度,加强品牌授权和管理,出台《辽宁省农产品品牌建设指南1.0》,公布粮油区域公用品牌15个、知名农产品品牌69个。实施“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71家企业、85个品牌获“辽宁好粮油”称号。举办第十三届辽宁国际农业博览会、优质特色农产品推介会、食品预制化产业大会等推介活动,在央视、高铁投放辽宁优质特色农产品宣传广告,扩大品牌影响力。盘锦大米入选农业农村部品牌精品培育计划,盘锦大米品牌价值达到592.42亿元,位居辽宁省区域品牌榜首。互联网监测显示,2022至2023年间,我省盘锦大米等29个主要粮油品牌,55%品牌的互联网影响力指数呈现上升态势。
下一步,将继续用好对农产品加工企业新增固定资产贷款贴息、新上农产品加工设备补助、龙头企业认定奖励等政策,加速培育稻米龙头企业。继续用好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贷款贴息政策,鼓励龙头企业、水稻种植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成立水稻产业化联合体。组织品牌专家团队,推动企业组建品牌推广运营中心,深入挖掘大米、小米、花生等产品文化内涵,开展线上线下宣介活动。积极利用央地合作、京沈对接等平台载体持续扩大我省稻米产品的影响力和品牌价值,积极推动我省农产品高质量发展。继续争取财政资金,实施水稻种业扶持项目,支持水稻种业资源保护、科技攻关、基地建设,助力水稻产业高质量发展。
联 系 人:乡村产业发展处(农产品加工指导处) 夏菁
联系电话:23447808,13624066543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