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395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03日
- 编辑:李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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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农提〔2026〕140号
尊敬的张鹏委员:
感谢你对我省食用菌产业特别是林下食用菌发展的高度关注和深入思考,你提出的《关于辽宁省林下食用菌产业规范化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充分认识林下食用菌产业发展的资源优势和重要意义
我省东部山区地域广阔、气候湿润、森林资源丰富,具有发展林下食用菌产业的独特自然条件。根据《辽宁省食用菌产业发展现状及发展规划》,我省在区域布局上已将东部温湿带菌类区定位为食用菌资源保护和野生菌类开发性利用的重点区域。目前,黑木耳、香菇、滑菇等品种已在我省辽东山区广泛栽培,其中黑木耳的林下栽培、地摆栽培、立体吊袋栽培等模式多样,集约化生产和分散生产并存。
林下食用菌产业是践行“大食物观”“大农业观”和“两山”理念的有效载体。一方面,林下栽培不与人争粮、不与粮争地,充分利用林间空地,实现林木与菌物共生互补,提升林地综合效益;另一方面,林下环境更接近野生条件,产出的食用菌品质好、口感佳、市场认可度高,是打造高端“辽菌”品牌的重要方向。同时,规范发展林下食用菌产业,有助于保护野生菌类资源、防止过度采集、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
目前,我省林下食用菌产业仍处于自发、分散、粗放的发展阶段,存在栽培技术不规范、菌种来源混乱、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缺乏统一标准、品牌影响力弱、生态风险意识不足等问题。推动林下食用菌产业规范化发展,势在必行。
二、建立健全林下食用菌规范化发展体系
(一)制定林下食用菌生产技术标准
依托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省农科院食用菌研究所、沈阳农业大学等科研单位,制定出台《辽宁省林下食用菌栽培技术规范》。明确林下栽培的林地选择标准(坡度、郁闭度、土壤条件、水源等)、菌种选用标准、栽培基质要求、播种覆土技术、病虫害绿色防控措施、采收与初加工规范等。率先在黑木耳、香菇、滑菇、大球盖菇等适宜林下栽培的优势品种上建立全流程标准。鼓励岫岩县、抚顺县、本溪县、桓仁县、宽甸县等主产区先行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林下栽培模式。
(二)规范菌种生产与供应体系
针对林下栽培用菌种来源混乱、质量不稳的问题,依托省食用菌种质资源库和3个菌种研发繁育推广中心,筛选和培育适合林下环境的优良菌株。鼓励龙头企业在主产区设立菌种供应基地,推行“集中制棒、分散出菇”模式,为林下栽培农户提供优质、标准化的菌棒。严格菌种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加强菌种市场监管,杜绝使用来源不明、退化严重的菌种。对使用省级推荐优良菌种的农户给予适当补贴。
(三)推行林下栽培全程质量追溯
建立林下食用菌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要求规模化林下栽培基地登记林地位置、菌种来源、投入品使用、采收时间、检测报告等信息,实现产品“源头可追溯、流向可查询、风险可防控、责任可追究”。鼓励企业、合作社申请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地理标志等认证,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市场信任度。对获得有机认证的林下食用菌产品给予奖励。
三、强化科技支撑,提升林下栽培技术水平
(一)开展林下食用菌专项技术攻关
在省科技厅“揭榜挂帅”项目中设立林下食用菌专题,重点攻关:林下微环境调控技术(光照、湿度、通风)、林菌共生互作机制、林下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林下栽培对森林生态的影响评估等。依托省农科院食用菌研究所建立“林下食用菌试验示范基地”,开展不同林型、不同品种、不同栽培模式的对比试验,筛选最优技术方案。
(二)推广林下栽培高效模式
总结推广“林-菌”“林-菌-禽”“林-菌-药”等复合经营模式。在辽东山区推广黑木耳林下吊袋栽培、林下地摆栽培,在滑菇优势区推广林下双层棚轻简化栽培,在柞蚕林区探索“柞蚕蛹虫草”林下培育。鼓励利用林下废弃枝条、落叶等作为栽培基质,发展“秸秆菌业”循环模式,降低对木屑资源的依赖,保护森林生态。
(三)加强技术培训与人才服务
将林下食用菌栽培技术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训和科技特派团服务内容。组织专家编写《林下食用菌栽培技术手册》《林下黑木耳栽培作业历》等通俗读物,通过线上平台和线下现场会形式广泛推广。在重点林区乡镇设立“林下食用菌技术服务站”,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为农户提供现场指导、病害诊断、菌种推荐等服务。
四、推进林下食用菌品牌建设与市场开拓
(一)打造林下食用菌特色品牌
将林下栽培食用菌纳入“辽宁优品”“辽菌”品牌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林下产品申请“岫岩香菇”“岫岩滑菇”“抚顺单片黑木耳”等地理标志商标使用。鼓励企业注册“林下”“原生态”“野生仿”等特色商标,突出林下产品的差异化优势。在省级以上农产品展销会、博览会上设立“辽宁林下食用菌”专题展区,提升知名度。
(二)拓宽销售渠道
推动“互联网+林下食用菌”销售模式,支持农户、合作社通过电商平台、直播带货、社区团购等渠道直达消费者。与大型商超、餐饮连锁企业建立直采合作,开展“林下鲜菇”品牌专柜。发展订单农业,由龙头企业统一收购、加工、销售,解决农户“卖难”问题。
(三)发展林下食用菌文旅融合
在具备条件的林区,依托林下食用菌基地发展“森林菌菇采摘节”“林下寻菇”亲子体验、森林康养等乡村旅游项目。建设一批“森林蘑菇小屋”“林菌科普馆”,讲好“林下菇事”,实现“以旅促菌、以菌带旅”。
五、加强林下食用菌产业规范管理与生态保护
(一)防控生态风险
开展林下食用菌栽培对土壤、植被、微生物群落影响的长期定位监测。禁止使用化学农药、除草剂,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建立菌渣回收利用机制,防止废弃菌棒污染林地。对违规破坏林地生态的行为依法查处。
(二)完善联农带农机制
推广“龙头企业+村集体+林农”模式,由企业提供菌种、技术、销售,村集体组织林地流转和日常管理,林农以林地、劳力入股,按股分红。探索“林下食用菌保险”产品,覆盖自然灾害、病虫害等风险。对带动林农增收显著的经营主体给予奖励。
结语
你提出的“林下食用菌产业规范化发展”建议,为我省食用菌产业开辟了绿色、优质、高效的新路径。我们将以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生态化保护为核心,推动林下食用菌从自发分散向规范有序转变,从粗放经营向精细管理升级,从单一产出向全链融合拓展。力争到2027年,全省林下食用菌栽培面积显著扩大,形成2-3个林下食用菌重点县,打造一批林下食用菌知名品牌,使林下食用菌成为我省食用菌产业的重要增长极和山区农民增收的“绿色银行”。
感谢您对我省食用菌产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
联 系 人:周敬人
联系电话:13332485577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