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420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03日
- 编辑:李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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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农提〔2026〕100号
赵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以产品溯源强化辽宁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保护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经省农业农村厅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结合我省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现状、溯源体系建设、品牌保护及多部门职能举措,现就提案反映问题、相关建议及落实推进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省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现状及存在突出问题
我省拥有130 余个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涵盖粮食、水果、水产、畜禽等品类,东港草莓、盘锦大米、盘锦河蟹、大连樱桃等已形成百亿级产业规模,是辽宁农业品牌和乡村振兴的核心支撑。但随着品牌价值持续提升,溯源与品牌保护短板日益凸显,
主要存在四方面问题:
(一)溯源技术适配性不足。浆果类不耐贴标、水产类流通链条长、粮食类加工环节多,缺乏分品类差异化溯源标准;现有溯源多停留在包装层面,难以实现到地块、到农户、到批次全程溯源,区块链、数字防伪等新技术应用不足。
(二)品牌收益传导机制不畅。区域公用品牌属于公共资源,维护成本与收益分配失衡;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现象多发,优质生产主体难以实现优质优价,生产积极性受挫。
(三)分散经营与监管难度大。地标农产品以小农户分散经营为主,经营主体数量多、布局散,全覆盖监管成本高、效率低,中间流通环节责任界定不清。
(四)跨区域协同保护机制缺失。侵权假冒多跨市跨省发生,缺少省级统筹联席会议、执法信息共享、联合打假机制,部门间、地区间执法标准不统一、协作不紧密,品牌维权震慑力不足。
二、吸纳提案建议,多部门协同推进落实举措
结合您提出的分类分级溯源、品质分级授权、全链条监管、省级跨区域协作四大建议,各部门立足职能、分工联动,系统推进地理标志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与品牌保护工作。
(一)构建分类分级溯源体系,精准适配不同品类产品特性
1.制定差异化溯源标准。省农业农村厅牵头对标农业农村部溯源行业标准,针对浆果类、粮食类、水产类制定分类溯源规范。浆果类以分拣包装批次为溯源单元,绑定上游种植户信息;粮食类依托加工企业,建立田间—加工—销售全链条追溯;水产类补齐养殖、暂养、流通关键节点信息采集。
2.强化数字化平台支撑。升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整合“食安辽宁”追溯系统,推行产地建码、进货扫码、一码通行模式;固化电子承诺达标合格证核心载体,实行证码合一,实现溯源信息与合格证绑定互通。
3.推广智慧溯源新技术。鼓励龙头企业、示范基地应用区块链、物联网、数字编码等技术,实现农事操作、环境监测、冷链物流数据自动留存。
4.完善三级冷链溯源网络。依托沈阳、大连、营口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构建骨干基地—县域集配中心—产地溯源终端三级网络,将合格证、地标专用标识与冷链溯源数据绑定,实现流通全程可溯、品质可保。
(二)健全品质分级与品牌授权机制,打通优质优价传导通道
1.建立地标产品分级管理。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探索建立品种+产地+品质三维认证体系,划分认证溯源产品与普通产地产品,实行差异化标识、差异化市场准入。
2.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管理。摸排全省特色农业资源,建立地标资源储备库和培育清单,严格专用标志使用审核、巡查监管;推进盘锦大米等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建设,实行标准化管控、动态管理。
3.实施品牌授权动态退出。建立地标品牌授权考核机制,对溯源造假、质量不达标、违规用标的经营主体,取消品牌授权和参评资格;将溯源合规、质量达标作为 “辽农优品”、“辽宁优品”入库参评硬性条件。
4.强化品牌培育与市场推广。纳入辽宁消费名品方阵,开展系列宣推活动;省商务厅搭建电商品牌库,推动地标农产品对接主流电商、直播平台,设立溯源农产品线上线下专区,推动行业从“竞价”向“竞质”转变。
(三)创新全链条监管模式,压实各环节主体责任
1.转变监管重心、明确责任边界。将监管重心前移至包装点、加工企业、经纪人、电商平台等关键节点,建立谁包装谁负责、谁销售谁追溯责任传导机制,破解小农户分散监管难题。
2.推行智能精准监管。依托大数据建立风险预警和智能抽检模型,对异常交易、高投诉区域实施靶向监管;常态化开展农产品靶向速测、全覆盖监督检查,加密生产基地、农贸市场巡查频次。
3.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公安部门建立案件线索大数据摸排模型,落实“一案三查”,对跨区域侵权假冒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异地用警、集群打击;健全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同步立案、同步侦查、同步查处联动机制,从严查处虚假溯源、假冒地标、无证销售等违法行为。
4.纳入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地标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将溯源造假、违规用标、质量不合格等行为纳入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强化行业自律。
(四)强化省级统筹,健全跨区域协同保护机制
1.建立省级联席会议制度。由知识产权部门牵头,统筹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公安、商务、发改等部门,建立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保护联席会议,统筹品牌保护、打假维权、标准制定、市场推广等工作。
2.搭建跨区域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各市执法、溯源、监管数据互联互通,统一执法标准,对跨市跨省假冒侵权行为开展联合查处、线索移送,提升跨区域维权效能。
3.完善流通基础设施布局。依托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跨区域流通优势,打通冷链溯源数据省市共享通道;支持龙头企业在重点消费城市布局前置仓、冷链网络,降低流通成本,提升辽字号地标产品市场竞争力。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完善制度标准体系。加快出台辽宁省农产品溯源管理相关规范,细化地理标志农产品分类溯源、品质分级、标识使用地方标准,形成全覆盖、可落地的规则体系。
(二)推进溯源全域覆盖。扩大溯源试点范围,新建特色农业标准化基地全部纳入溯源管理,推动小农户通过合作社、村级服务点纳入统一溯源体系。
(三)深化部门常态化协同。固化联席会议、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地标农产品专项整治,持续净化市场环境。
(四)放大品牌产业效应。持续强化地标品牌培育、宣传推广和电商赋能,完善优质优价市场机制,以溯源守护品牌、以品牌带动产业、以产业促进农民增收,全面助推辽宁农业强省和乡村振兴建设。
联系人:杜冰
电话:024-23447862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