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430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03日
  • 编辑:李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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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提202685

九三学社界别:

  贵界别提出的关于提升辽宁省海洋增殖渔业可持续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我厅会同省科技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省金融监管局等相关单位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渔业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加快建设农业强省和海洋经济强省为目标,牢固树立大食物观,积极发展深远海设施渔业,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加快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2025全省水产品产量562万吨,同比增长5%其中:海水养殖401.7万吨,同比增长5.1%

        一、强化科技赋能,提升增殖效率与精准性

  我省持续强化科技支撑体系建设,以技术创新赋能增殖渔业提质增效。

  (一)大力推进水产种质创新创智

  深化多层级渔业科技创新平台布局,依托我省涉海涉渔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力量,联动崖州湾国家实验室组建辽宁种业创新实验室,融入国家种业创新体系。聚焦海参、红鳍东方鲀、虾夷扇贝等本土优势品种,持续开展种质资源保护、筛选与良种选育。其中,刺参辽科1、中华绒螯蟹光合2、虾夷扇贝遥祝1已上报国家良种委员会,海蜇首个国家级授权新品种辽海科1已实现规模化育苗推广,全年创制幼蜇苗种1040万只,推广养殖面积2万余亩,持续夯实本地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基础。同时加快推进AI智慧养殖、精准育种等前沿技术攻关,推动养殖产业智能化、标准化升级。

  (二)科学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

  统筹中央财政农业生态保护资金、成品油价格调整补助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分类别、分水域开展差异化增殖放流,全年累计放流各类苗种107.6亿单位,其中放流中国对虾、三疣梭子蟹、褐牙鲆、日本对虾、中国蛤蜊、大竹蛏、半滑舌鳎、红旗东方鲀等海水经济物种达44.8亿单位,十四五期间累计争取各级各类资金5.3亿元,累计放流鱼虾蟹贝蜇等海淡水苗种526亿单位,覆盖面不断扩大、放流成效持续显现。

  (三)常态化开展放流跟踪监测评估

  委托省海洋水产科学研究院、省淡水水产科学研究院,围绕中国对虾、三疣梭子蟹、鲢鳙等重点放流品种,开展多航次、多点位实地调查监测,覆盖辽东湾、黄海北部重点海域及全域主要渔港码头,通过生物学测定、回捕产量统计等方式,系统评估放流存活率、资源补充量。经测算,2025年海水重点增殖品种回捕总产量超4000吨、总产值超4亿元,整体投入产出比超 1:10,精准量化增殖修复成效。

  (四)持续推进海洋牧场立体化生态建设

  我省以43个中央财政海洋牧场项目为抓手,累计投放人工鱼礁300万空方,2025 年当年投放11万空方,已建成国家级海洋牧场26个,全力推进人工鱼礁+生态增殖协同发展模式。调查显示,礁区内鱼类种类增加1.5倍以上、渔业资源量提升2倍以上,逐步形成层级完善的近海小型生态渔场,实现资源养护与渔业生产协同发展。

        二、严控生态承载,优化空间与强度管理

  我省坚持生态优先、陆海统筹,严格管控养殖与增殖开发强度,防范生态超载风险。

  (一)科学统筹渔业空间规划布局

  严格落实《辽宁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立足海域生态承载能力,优化全省渔业发展空间格局,全面推进《养殖水域滩涂规划》落地实施,严格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养殖区,依据生态容量合理管控底播、筏式、吊笼等养殖规模,从源头规避养殖密度过高、底质退化、群落失衡等问题。

  (二)强化海域生态综合治理

  深入推进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出台《辽宁省海水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常态化整治养殖尾水直排问题,推广绿色生态养殖模式。2025 年全省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达 92.8%,同比提升3.3个百分点,近海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有效缓解陆源污染、饵料短缺、富营养化等突出矛盾,为增殖渔业稳定发展筑牢生态基底。

  (三)严格捕捞管控与常态化执法监管

  在监管管控环节,严格划定增殖区周边管控范围,落实渤海伏季休渔制度,同步设定口虾蛄、海蜇、沙海蜇、毛虾、鱿鱼等专项捕捞品种的最小网目尺寸,明确各类品种专项捕捞准入条件与管控要求。省、市、县三级渔业执法力量联动开展专项行动,依托渔船智能监管一张网,严查违规捕捞、超规格捕捞等问题,全面落实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持续开展中国渔政亮剑专项行动,通过海陆联动巡查、码头定点管控、信息化动态监测等方式,严厉打击绝户网、非法捕捞、违规作业等破坏增殖成果的行为。2025年伏季休渔期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9.4万余人次、执法船艇9394艘次,查处违规渔船1854艘、非法网具9.6万余米,排查整治涉渔三无船舶1198艘。深化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完善协同共治机制,严格落实最小可捕规格、禁捕管控要求,有效保障放流苗种生长繁育空间,守住增殖修复成果。

        三、完善政策体系,强化协同与保障

  我省不断完善政策保障体系,凝聚多方合力推动增殖渔业长效发展。

  (一)健全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

  建立渔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财政、科技等多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模式,统筹海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资源养护、执法监管等重点工作,打通行业数据共享渠道,统筹解决增殖渔业发展中的空间约束、生态管控、监管交叉等问题,破解 九龙治水管理难题。同时将海洋生态保护、渔业资源养护纳入沿海地区发展管控重点,压实属地管理责任。

  (二)加大财政专项扶持力度

  2025年全省统筹专项资金7000万元,全面保障渔业增殖放流、资源效果评估、水产良种改良、海洋牧场建设等重点工作,持续加大对生态友好型增殖项目、绿色养殖模式的资金倾斜,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稳定资金保障。后续将持续优化资金统筹使用机制,聚焦增殖渔业关键环节强化政策资金支撑。

  (三)加快渔业保险体系探索建设

  省金融监管局联合多部门印发特色农产品保险储备库相关政策,将水产品全面纳入地方特色保险支持范围,为海洋牧场、增殖养殖保险创新提供政策依据。针对当前缺少增殖苗种死亡险、海洋牧场生态风险险等专属产品的问题,下一步将引导保险机构立足辽宁海洋渔业特点,定制开发特色渔业保险产品,逐步完善增殖渔业全流程风险保障,对成熟险种争取财政配套支持,降低养殖户生产经营风险。

  (四)强化宣传引导与社会共治

  依托“6.6全国放鱼日等重要节点,常态化开展增殖放流科普、生态保护宣传等活动,组织开展多元化科普教育、体验活动,普及海洋资源养护理念。多渠道宣传增殖渔业生态价值与经济价值,引导绿色消费理念,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海洋渔业资源保护的良好氛围,逐步构建生态保护资源增殖合理利用的良性发展格局。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省将充分吸纳提案合理建议,结合辽宁海洋渔业发展实际,持续补齐短板、强化弱项。一是持续深化科技研发应用,完善本地化苗种培育、精准放流、智能监测技术体系,升级全链条生态增殖模式;二是严格落实海域空间管控与生态保护要求,常态化管控养殖强度与捕捞行为,稳步提升海域生态承载能力;三是持续强化部门协同、资金保障、保险创新,健全增殖渔业长效管护机制;四是加大宣传科普和执法力度,持续巩固渔业资源修复成效,全力推动我省海洋增殖渔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全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感谢九三学社界别对我省海洋渔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恳请一如既往关注海洋资源养护、渔业产业发展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联系人:郭智勇

  联系电话:024-23447590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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