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501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08日
- 编辑:李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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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农提〔2026〕114号
寇巍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关于恳请参照农业主产区政策标准进一步支持昌图县农业产业发展的建议》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2025年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中,产粮大县平均分配比例低于吉林15个百分点。”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落实国家“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省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国家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总体要求和我省农田建设区域布局,在分配任务时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突出向黑土地保护重点县、产能提升重点县、产粮大县倾斜,在地块选择上突出集中连片、规模化建设,实现“整村推进、填补空白”,加快补齐农田基础设施短板。
昌图县作为全省乃至全国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国家级产粮大县,是全省粮食生产的核心区域和重中之重,在保障全省粮食安全大局中地位突出、作用关键。我厅始终将昌图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摆在优先支持、重点保障的位置,2019—2025 年,全省累计下达昌图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254.27 万亩,任务总量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各县(市、区)首位,占全省同期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任务的11.02%,是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力度最大、任务安排最多、投入保障最实的县域,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及省直相关部门对昌图县粮食生产和农业产业发展的高度重视与全力支持。
二、“落实国家政策‘减负担’。严格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对国家明确‘取消配套’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省级财政全额承担地方应担部分。”
2024 年以来,国家为支持我省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将我省项目资金渠道改为国债资金,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投入标准大幅提升至 2400 元以上,较此前标准实现近翻倍增长,有效提升了农田建设质量和综合配套水平,为打造高产稳产、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的高标准农田提供了坚实资金保障。
同时,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以来,我省已全面取消市县两级财政配套资金要求,明确项目地方承担部分资金全部由省级财政全额保障,彻底剥离市县资金配套压力,有效缓解了基层财政支出负担,杜绝了因资金配套不到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质量的问题,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顺利推进、高效落地、长期见效。
下一步,我厅将充分吸纳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一是持续支持产粮大县建设,继续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向昌图县等产粮大县倾斜力度,力争2028年前推动昌图县率先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二是加强项目储备,组织各地提前谋划项目,完成初步设计报告、市级评审以及市级初设批复,及早录入项目储备库;三是会同省财政厅持续开展高标准农田项目对账制度,将全省在建项目的中标单位信息与资金拨付系统关联,防止违规向非中标单位划转资金,确保资金支付率和资金安全性“双提升”。
联 系 人:朱浩铭
联系电话:15040351317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