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517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08日
  • 编辑:李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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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提2026145

民革省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深化辽宁与台湾农业合作提升我省山野菜产业水平》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近年来,我厅深入落实“农林22条措施”,立足我省山野菜资源优势,持续深化辽台农业交流合作,不断完善政策保障、流通体系、品牌建设与科技交流,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山野菜产业基础扎实,合作资源禀赋突出。目前,全省山野菜种植面积约为60万亩,已形成山野菜、菌类、中药材协同发展的林下产业格局。我省东部山区盛产刺嫩芽、大叶芹、东风菜、薇菜、蕨菜、水芹菜等品种,相关产业从业人员近60万人,年产业产值近3亿元,产品远销多个国家及港澳台地区,是我省极具发展潜力的林下特色产业,为深化辽台农业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落实惠台惠农政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贯彻国家“农林22条措施”,保障台胞台企在土地流转、生产经营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落实农业信贷担保政策,担保最高额度达300万元;对冷藏保鲜设施、农产品加工设备投资给予30%资金补助,保鲜仓储设施执行农业生产优惠电价。同时落实农机购置补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涉农贷款贴息等政策,全方位降低台资主体经营成本。常态化开展政策宣讲,通过台商投资政策说明会、辽台基层交流活动等形式,推介辽宁优势特色农产品,解读惠台政策,主动对接台商需求,做好投资全流程服务。

  (三)搭建多元交流平台,深化辽台农业经贸往来。积极举办“台商辽宁行”、两岸农博会、基层参访交流等活动,打造常态化对接载体。组织农业展团参加海峡两岸现代农业博览会,展示辽宁特色农产品与产业优势。台资农业企业陆续落地辽宁,双方在种养、农产品贸易等领域合作稳步推进。同时借鉴台湾精致农业、有机农业、行业运营、农业信息化等先进经验,逐步运用到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当中。

  (四)推进开放合作布局,拓展产业发展空间。依托我省农业对外开放优势,积极推进农业领域对外交流,将辽台合作作为农业对外开放重要内容。支持台资参与特色种养、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旅游等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鼓励台企参与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学习台湾农产品加工、品牌运营、国际市场营销等优势经验,助力我省山野菜产业转型升级。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强化政策落地与服务,持续推动台资企业合作落地。持续落实中央及省级惠台惠农政策,用好农业信贷担保、贷款贴息、设施建设补助等现有政策,持续推广“仓担贷”“订单贷”等金融产品,缓解台商融资压力。常态化开展政策解读与咨询服务,建立台商投资跟踪服务机制,协助台资企业解决项目审批、生产经营、市场销售等难题,营造优质的投资环境。

  (二)借鉴台湾发展经验,推动山野菜产业标准化、品牌化、信息化建设。参考台湾农会运营管理模式,推动山野菜产业抱团发展,加快全流程标准化建设。对标台湾农产品电商、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经验,完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借鉴台湾有机农业发展模式,建立山野菜绿色、有机认证及质量抽检体系,依托“辽农优品”品牌矩阵打造特色品牌集群,借助台资国际贸易优势,提升产品国际竞争力。

  (三)完善流通销售网络,拓宽产销对接渠道。持续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冷链集配中心建设,补齐仓储保鲜短板。深化与头部物流、电商平台合作,培育电商带头人,开展直播带货、溯源销售,畅通山野菜外销渠道。持续深化省际、两岸产销对接,依托现有市场网络,助力辽宁山野菜拓展国内外市场。

  联系人:市场信息与对外合作处周臻

  联系电话:024-23447288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6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