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649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08日
- 编辑:李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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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农提〔2026〕107号
吕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推进数字化智能养蜂产业助力‘十五五’乡村振兴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统筹规划布局,赋能智能数字养蜂
智能化养蜂发展现状:据调查,根据全省及全国养蜂业发展现状及蜜蜂生物学特性,目前“数字化智能养蜂”市面上推广应用较多的是智能蜂群,它只能通过电子设备监测蜂箱内部的温度、湿度、蜂群质量、蜂群出巢率等基本信息,并未从实质性上降低劳动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且智能蜂箱价格为2000-5000元/个,因其成本高,并未能大面积推广应用。此外,智能饲喂装置、智能检查蜂群内部饲料和蜂子关系等设备研发还处于初级阶段,并未有适合养蜂生产的新设备大量面市生产。
2023年,省农业农村厅将养蜂产业列为全省畜牧业特色产业,《全省“十五五”养蜂产业发展规划(2026—2030年)》已完成初稿,明确辽东重点发展中华蜜蜂、辽西重点发展西方蜜蜂布局。本溪、朝阳龙城等地将养蜂纳入重点农业产业,推动养蜂产业与观光农业融合发展。省工信厅鼓励蜂蜜精深加工企业开展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引进智能化灌装、自动检测、智能仓储等生产线,提升生产自动化、数字化水平。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采用贷款贴息的方式予以支持。省科技厅鼓励产学研联合开展传感器、物联网、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等技术的融合创新与专用设备研发,助力数字化智能养蜂发展。省财政厅将与省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数字化智能养蜂产业的关注力度,不断完善相关扶持政策,并协同相关地区做好向上争取工作,共同推动我省优势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扩大试点规模,培育壮大经营主体
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推广“蜂业协会+公司+合作社+蜂农+脱贫户”发展模式,通过建立示范基地、组织技术培训和组建专家工作站等方式,全方位推动养蜂产业健康发展。省农业农村厅直属单位长期与中国农科院等科研院所合作,在龙城、喀左、建昌、本溪和桓仁县等地建成蜜蜂高效养殖和授粉示范基地15个。“十四五”期间全省累计开展养蜂技术及病虫害防治培训16期、培训蜂农及农技人员2000余人次。2025年,我省与中国农科院蜜蜂研究所、吉林省养蜂科学研究所相关专家达成合作共识,在朝阳市龙城区设立蜂学专家工作站。
2025年,省财政筹措下达资金0.1亿元,继续支持各市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改善生产设施条件、提升内部管理和生产经营能力、应用先进实用技术和加强品牌营销等,进一步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能力,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三、延补产业链条,丰富产业融合业态
全省重点布局蜂产业全链条发展,已培育北票荆条蜜、本溪蜂蜜、新宾蜂蜜、兴城蜂蜜4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建成桓仁、抚顺2个“中华蜜蜂之乡”,建昌县建成全国唯一梨树蜜蜂授粉示范基地。龙城区部分家庭农场依托蜜蜂授粉,打造农旅融合观光示范样板。
省工信厅鼓励企业依托优质蜂蜜资源,开展产品精深加工,重点开发蜂蜜饮品、蜂蜜发酵酒、蜂王浆冻干粉、蜂胶提取物等高附加值产品。引导企业拓展产品品种,延伸产业链条,推动蜂蜜类方便食品、功能性食品、调味酱料等深加工产品的预制化、系列化发展。
四、规范行业标准,强化品牌市场建设
养蜂生产及蜂产品加工企业需严格执行“蜂蜜”、“成熟蜂蜜”等有关蜂产品质量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及我省蜜蜂授粉、中蜂饲养、育种场建设等地方标准。同时,多项新增地方标准已立项待发布。
省工信厅鼓励发展较好的蜂产品企业依托创新产品,积极申报“辽宁消费名品”企业品牌,并参与“辽宁消费名品行”系列宣传推广活动。推动有条件的地区打造蜂产品区域品牌,形成“企业品牌+区域品牌”联动效应。
五、下一步工作
各相关部门将逐条吸纳落实提案建议,细化任务清单、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时限推进,常态化调度督导,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恳请您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我省农业农村及蜂产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黄晶
联系电话:024-23447278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