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653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08日
- 编辑:李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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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农提〔2026〕134号
马朝森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做强辽宁道地中药材(大三叶升麻)产业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辽东山区是我省道地药材核心产区,我省重视大三叶升麻等道地中药材产业发展,严格落实《关于印发辽宁省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组织做好道地药材规范化种植、技术推广、品牌建设等工作。
一、开展主要工作
(一)开展资源收集,加速育种进程。省农科院围绕大三叶升麻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聚焦“关升麻”道地性优势,开展升麻种质资源的收集与保护工作。组建了以药用植物种质资源创新、良种选育为核心的专业人才队伍,重点开展辽宁省内大三叶升麻野生资源及栽培资源的普查与收集工作。先后深入抚顺清原县、新宾县,本溪桓仁县、本溪县,辽阳弓长岭区等升麻主要分布区,系统收集不同生态环境的大三叶升麻种质资源,同时兼顾兴安升麻等近缘种资源的收集,为后续资源鉴定、优良品种筛选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省农科院依托东北药用植物园的资源优势与基础设施条件,建立了升麻种质资源保存圃,实现升麻种质资源的集中保存、规范管理与长期利用。同时,围绕升麻药材品质、抗逆性等核心目标,开展了升麻种质资源鉴定与评价工作,为升麻品种创新与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稳定的资源保障。
(二)研发种植技术,提升种植水平。省农科院以国家中药材产业技术体系辽阳综合试验站、兴安升麻规范化生产技术示范、抚顺科技共建等项目为依托,聚焦升麻种植中的关键技术瓶颈,针对大三叶升麻种子休眠期长、发芽率低等问题,重点开展种子促萌发技术研究,通过层积处理、激素调控等方式,提升种子发芽率和育苗效率。同时,围绕升麻规范化生产技术,优化种植工艺,形成一套适合辽宁地区的升麻标准化种植技术体系,有效提升升麻种植的科学性与规范性。此外,重点推广升麻林下生态种植模式,制定并示范推广《升麻林下生态种植技术规范》,兼顾生态保护与药材品质提升,实现“林药共生、生态增收”。结合辽宁升麻主产区的种植基础与发展需求,在本溪桓仁县、本溪县等地区建立升麻种植示范基地,推广标准化种植技术和林下生态种植技术,形成“科研+基地+农户”的推广模式,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合作社发展升麻种植,为当地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
(三)强化技术服务,助力产业发展。省农科院组建中药材技术服务团队,聚焦春耕播种、苗期管理、生长期调控、采收等关键生育期,深入抚顺清原县、新宾县、本溪县、桓仁县等升麻种植区域,开展现场技术指导,针对升麻施肥、病虫害防控等关键环节,提供技术服务,规范田间管理,保障药材品质。同时,针对倒春寒、夏季雨涝等常见灾害,及时开展防灾减灾技术指导,通过清沟排水、覆盖保温、喷施调节剂等措施,降低灾害损失,保障升麻生产稳定。联合地方农技推广部门,开展中药材种植技术培训,重点包括中药材新版GAP政策与发展方向分析、中药材优良品种选择、标准化种植技术、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采收与初加工技术等,有效提升了当地种植人员的技术水平,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撑。此外,针对企业、合作社的个性化需求,提供定制化技术解决方案,帮助解决种植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升技术服务的精准度与实效性。
(四)推广标准化种植,提升质量效益。一是组织辽宁省林下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沈阳药科大学等单位,成立标准编制起草组,系统收集并梳理了与人参产业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及政策性文件。二是研究编制《辽宁省人参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系统性规划和设计包括人参规范化种植在内的人参标准体系整体框架,明确未来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方向和重点。三是实施中药材绿色高产高效行动,2021年以来,共安排2844万元支持创建中药材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示范县,围绕道地药材优势品种,打造规范化种植攻关区和规范化种植示范基地,集成推广绿色高质高效技术。四是建立3个中药材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示范推广道地中药材绿色种植技术。发布辽五味1号、辽精1号、华珍(人参)等3个中药材主导品种和推介4种中药材优良品种,推广五味子离体繁育种苗繁育技术、道地药材龙胆生产技术、道地药材黄芪生产技术3项。
(五)打造品牌,构建全链条协同发展体系。一是省林草局在全省范围内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了林下山参区域品牌名称,经省政府同意,确定“辽东林下山参”为我省对外宣传推广的区域品牌名称。组织省内知名林下山参企业参加在广西举办的第三届世界林木业大会,提升我省林业形象,拓宽营销渠道。二是省供销社整合农资供应、测土配方、农机作业、农技指导、统防统治等产前产中服务资源,为设施农业提供专业化配套服务,夯实生产基础,强化产后服务能力,对接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品牌营销等资源,推动全链条贯通。三是省工信厅将生物医药和先进医疗装备产业集群纳入我省“2211”产业体系重点集群,把辽东辽西特色中药产业链列为集群重点产业链,将道地中药材产业纳入全链条协同发展体系统筹布局,明晰发展方向,筑牢产业根基。四是省农业农村厅高质量开展2025年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工作,清原龙胆入选区域公用品牌,恒之味山参、辽东本草山参、鹿滋堂黑参系列产品入选知名农产品品牌。截至目前,已有中药材区域公用品牌7个、知名农产品品牌18个。
(六)加强产业发展政策和资金保障。一是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等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相关要求,同时为道地药材合理种植提供用地保障。按照《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的通知》要求,针对辽东山区林下参、辽五味、清原龙胆等道地药材种植,省自然资源厅将在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中,严格执行该标准,对耕地上符合要求的道地药材种植区域,按耕地进行调查认定,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又保障道地药材合理种植用地空间。二是省林草局印发《辽宁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调减省级公益林范围,放宽发展林下中草药等林下经济的森林抚育伐后郁闭度、保留株数等控制指标,释放林地发展空间。三是省林草局发布《森林经营技术规程》(DB21/T 706—2025),提出在不改变林地用途、不破坏森林资源的原则下,根据不同区域的森林资源与环境特征,选择适宜的发展模式和利用林地空间范围,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培育包括道地药材在内的特色林下经济,实现森林资源保护和利用协调发展。四是省财政筹措省以上财政资金0.66亿元(其中抚顺市320万元),采取贷款贴息、投资补助等方式,重点支持包括中药材产业在内的农业产业化龙头发展壮大和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中药材等农产品加工业提质增效。筹措省以上财政资金0.18亿元,采取贷款贴息的方式,对符合要求的设施种植等领域的新建或改造提升项目予以贴息补助。
(七)提升组织化规模化水平。一是实施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整县推进试点、“空壳社”清理、“服务中心+辅导员”体系建设等一系列行动,推动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据初步统计,“十四五”期间,中央财政累计投资9350万元、省级财政投资3530万元,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设立32个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试点县,通过政府采购,推进农合社财务代理、辅导员培训;聘用了2045名辅导员,协助指导4257个农民合作社在市场监管部门注销资格。二是省林草局印发《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指导意见》提出推广家庭联合经营、农户委托经营、“园区+”“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多种规模化经营模式,提升组织化程度,培育壮大林草中药材经营主体。
二、下一步工作
按照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推进大三叶升麻等道地中药材产业发展,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技术支持。针对大三叶升麻种植过程中存在的种质混杂、品质不稳定、初加工技术薄弱等核心产业问题,立足辽宁省中药材产业发展实际,构建“种质创新、良种繁育、标准化种植、产地初加工和成果转化”全链条技术支撑体系,助力辽宁中药材产业提质增效。一是加强种质资源圃建设,选育优质新品种完善升麻种质资源保存圃建设,对种质资源进行全面评估。二是集成核心技术,建立标准化示范基地重点开展良种繁育与标准化种植技术集成创新与示范推广,重点推广林下仿野生种植模式,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助力实现“优质优价”。三是深化产学研用,加速创新成果转化,以产业实际需求为导向,健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体系。
(二)进一步加强政策与资金支持。我省将持续关注辽东山区道地药材产业发展及国家相关政策导向,加大争取中药材生产资金的力度,持续在种子种苗、绿色生产、农机补贴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提高中药材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水平。省财政厅将持续关注道地中药材产业发展及国家扶持政策。组织相关市、县通过竞争立项方式,争取省财政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中央财政农业产业融合项目资金政策支持,推进当地中药材产业发展。
(三)进一步深化品牌建设。进一步完善“辽农优品”品牌管理体系,创新品牌宣传推广方式,提升品牌影响力,提高辽药品牌建设水平。组织辽东中药企业参加“辽洽会”、全球工业互联网大会、药交会等活动,加大龙头企业引育力度,提升辽东中药产业影响力,扩大重点企业及产品知名度。促进产业融合,共建产学研基地,开发高附加值产品,赋能“辽药”品牌建设,带动全产业链产值稳步增长。
联系人:段盈盈
联系电话:024-23447801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