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建立辽宁省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省级协调机制和专家组的函
-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03日
- 编辑:李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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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要求,我省建立辽宁省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省级协调机制(以下简称“协调机制”),由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草局、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住建厅、沈阳海关、大连海关、省农科院、沈阳农业大学等单位组成。
协调机制由省农业农村厅厅长担任召集人,省农业农村厅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有关单位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协调机制定期开展联合会商,研究部署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工作,统筹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协同抓好工作推进。协调机制下设工作组,具体负责推进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工作。协调机制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相应接替工作的同志替补,并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不另行文。协调机制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补相关部门为组成人员。
为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工作技术支撑,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成立辽宁省外来入侵物种防控专家组,为外来入侵物种政策法规制定、普查调查、风险评估、防控灭除等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指导。
附件:1.辽宁省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省级协调机制成员名单
2.辽宁省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省级协调机制工作组成 员名单
3.辽宁省外来入侵物种防控专家组成员名单
4.辽宁省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省级协调机制主要职责和工作规则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8月2日
(主动公开)
附件1
辽宁省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省级协调机制
成员名单
召 集 人:朱文波 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副召集人:刘怀野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成 员:罗文波 省教育厅副厅长
许爱东 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
杨 枫 省财政厅副厅长
王文国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米金套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祁向国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姜生伟 省林草局副局长
袁文泽 沈阳海关副关长
曹建华 大连海关副关长
孙占祥 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
李 斌 沈阳农业大学副校长
附件2
辽宁省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省级协调机制
工作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怀野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副组长:郑 毅 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处长
成 员:
杨 枫 省教育厅科技与信息化建设处处长
石新辉 省科学技术厅农村科技处副处长
曹冬喆 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副处长
付 强 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副处长
王 炜 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处副处长
顾世松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建处处长
张育红 省林草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处长
许化冰 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处长
刘永昌 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处长
付 欣 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局局长
李 磊 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副处长
王可成 沈阳海关动植物和食品检验检疫处处长
潘凤城 大连海关动植物检疫处处长
孙文涛 省农业科学院科研管理部部长
王海龙 沈阳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院长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具体承担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负责同志担任。
主 任:郑 毅 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处长
成 员:刘春晓 省教育厅科技与信息化建设处四级调研员
屈 楠 省科学技术厅农村科技处二级主任科员
李 晴 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一级主任科员
雷 丽 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一级主任科员
张艺馨 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处一级主任科员
侯成翰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建处工作人员
张 厦 省林草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四级调研员
安 辉 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工作人员
历明哲 省农业农村厅科教教育处四级主任科员
陈承成 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二级主任科员
黄玉萍 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局三级调研员
孙德军 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一级调研员
刘 博 沈阳海关动植物和食品检验检疫处科长
沈延宁 大连海关动植物检疫处科长
于舒怡 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研究员
田 丰 沈阳农业大学项目管理科科长
附件3
辽宁省外来入侵物种防控专家组
组 长:
孙占祥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
组 员:
郝东田 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研究员
孟 威 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教授级高级农艺师
刘学光 省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建设工程中心高级工程师
吕久俊 省生态环境保护科技中心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王延松 省生态环境保护科技中心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赵文双 省林草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一级调研员
李国忠 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叶 吉 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副研究员
付海滨 沈阳海关技术中心研究员
耿庆华 沈阳海关技术中心研究员
胡 强 大连海关技术中心高级农艺师
李 鑫 大连海关技术中心高级农艺师
孙富余 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研究员
李志强 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研究员
刘长远 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研究员
冯玉龙 沈阳农业大学生物科学技术学院教授
曲 波 沈阳农业大学生物科学技术学院教授
董 辉 沈阳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教授
纪明山 沈阳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教授
白 龙 沈阳农业大学园艺学院教授
孙守慧 沈阳农业大学林学院教授
附件4
辽宁省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省级协调机制
主要职责和工作规则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研究部署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工作。
(三)协调解决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研究其他相关重要工作。
二、工作规则
协调机制定期开展联合会商。会议由召集人或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召开,出席人员为协调机制召集人、成员以及工作组、办公室和专家组人员,根据需要可邀请其他部门、地方代表列席会议;会议议题由协调机制办公室商有关成员单位提出,报召集人或委托的副召集人审定;协调机制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应向主持会议的协调机制召集人或委托的副召集人请假,并由所在成员单位派其他负责同志代为出席;会议筹备和组织工作由协调机制办公室承担。
协调机制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专题会议。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召开,与议题有关的成员单位参加,列席人员根据会议需要确定;会议筹备和组织工作由协调机制办公室或议题牵头成员单位承担。
协调机制工作组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工作组会议,会议由协调机制工作组组长主持召开,工作组成员出席;会议筹备和组织工作由协调机制办公室承担。
协调机制全体会议纪要和以协调机制名义印发的文件,由协调机制召集人或委托的副召集人签发;专题会议纪要,由召集人或委托的副召集人签发;工作组会议纪要由协调机制工作组组长签发。会议纪要印送协调机制召集人、成员单位以及与会议议定事项有关的其他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