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农业防范 强对流天气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2日
  • 编辑:李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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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农业农村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大连市海洋发展局:

  据气象部门预测,预计12日白天至13日夜间,庄河、长兴岛经济区、岫岩、清原、新宾、抚顺县、本溪县、宽甸、凤城、西丰有大暴雨(100~250毫米),局部特大暴雨(250~400毫米);沈抚示范区及大连市区、旅顺、金普新区、普兰店、瓦房店、长海、鞍山市区、海城、抚顺市区、本溪市区、桓仁、丹东市区、东港、盖州、灯塔、辽阳县、铁岭县、开原有暴雨(50~100毫米),局部大暴雨(100~250毫米);沈阳市区、营口市区、大石桥、鲅鱼圈、辽阳市区、铁岭市区、昌图有大雨(25~50毫米),局部暴雨(50~100毫米)。上述地区局部伴有短时强降水、雷电等强对流天气,最大小时降雨量 40~80 毫米。本次降雨持续时间长,局部地区降雨量可达 250~400毫米,且暴雨落区与前期降雨落区高度重叠。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农业农村部、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农业防台防汛抗灾减灾工作,降低灾害天气对农业生产和渔船作业的不利影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思想认识再提高,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

  当前,正值粮食等农作物生产的重要阶段。据气象部门预测,受上游鸭绿江流域(境外、境内吉林东南部)客水影响,我省出现洪峰过境或超警戒洪水的风险较大,致灾风险高。各地务必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决克服松懈情绪和麻痹思想,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的高度,落实防灾减灾责任,立足防大汛、抗大险、救大灾,做好各种应急准备,积极应对极端天气,最大限度降低农业因灾损失。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科学落实应对措施,确保组织到位、人员到位、物资到位、保障到位。各级防汛责任人要上岗到位,强化领导,靠前指挥,精心组织,及时调度,全力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二、防范措施再落实,进一步做好指导服务

  要组织农民提前做好农业生产设施防风加固和排水沟渠疏通,防止大面积渍涝;防范大风对玉米等高秆作物及农业设施的不利影响。做好温室大棚、畜禽养殖舍灾前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做好后墙面防水保护,可在墙体顶部及后坡铺设旧棚膜,阻断雨水从后坡、后墙等处向墙体渗漏;关严通风口,垫高棚门外地面或堆放沙袋,防止雨水灌入。要严格落实船籍港管理制度,及时组织海上经审批作业渔船按规定避风避险,严禁渔船滞留风险海域锚泊,同时加强渔船靠港途中安全管理。要做好在港渔船防风避浪、防碰撞、防火等工作,防范各类渔业船舶事故发生。一旦发生灾情,要加强分类指导,组织专家因地制宜制定救灾和生产恢复方案,帮助和指导农民开展生产自救。加大机具和人力投入,及时排涝除渍,扶正作物,指导做好后期肥水调控等田间管理工作。做好化肥、农药、疫苗等救灾生产资料调剂调运,及时恢复生产,把因灾损失降到最低。

  三、预警发布再强化,进一步做好灾情调度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与气象、水利、应急等部门持续加强沟通会商,及时掌握雨情、墒情、水情、汛情,结合生产实际,研究落实各项防御应对措施。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手机短信、微信、农村应急广播系统等多种途径,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和农事建议,确保预警全覆盖、无死角。对在重点部位生产生活的重点人群,要督促基层及时将预警信息通知到户、到人,指导提前做好防范应对。各地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掌握灾情、险情,科学处置突发险情。要强化灾情调度,及时收集、核实、反映灾情及救灾措施落实情况,第一时间报送灾情。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