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促进扩大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规模十条措施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29日
- 编辑:农业厅办公室信息员一
- 来源:省农业农村厅
辽农产〔2020〕129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扩大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规模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产﹝2020﹞125号)要求,我厅制定了《辽宁省促进扩大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规模十条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各市高度重视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工作,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成立相应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建立监测调度机制,指导县级开展扩大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规模工作。
二、请县级具体抓落实,基层要建立就业台账,摸清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基本情况,其中,对”农民工和建档立卡的贫困劳动力要摸排清楚,实行动态管理。开展上门服务,组成工作组进村入户,对接岗位需求,提供就业信息等。
三、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跟踪监测和形势研判工作。请各市于7月10日下班前,将全省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和联络员回执名单(附件3)盖章扫描件,连同电子版一并发送至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邮箱。
四、请各市于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调度情况和开展“进村入户、把脉服务”工作情况。
附件:1.辽宁省促进扩大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规模十条措施
2.全省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基本情况统计表
3.全省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工作联络员回执名单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6月29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