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扩大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规模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29日
- 编辑:农业厅办公室信息员一
- 来源:省农业农村厅
辽农产〔2020〕125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根据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扩大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规模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产〔2020〕2号)要求,我省结合实际,制定了《辽宁省扩大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规模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农业农村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着眼大局,主动作为,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实施方案,实化政策措施,强化责任落实,明确任务分工,加强指导服务,做好监测调度,及时解决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中的实际困难,努力实现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目标。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6月28日
(主动公开)
辽宁省扩大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规模实施方案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保障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任务艰巨。为应对疫情对农民工就业造成的影响,按照国务院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要求和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规模的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强政策扶持,强化指导服务,着力抓好扩大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规模。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稳就业决策部署,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为目标,坚持一手抓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一手抓农业发展和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集成政策措施,集聚资源要素,集合公共服务,促进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形成就业促增收、致富奔小康的良好局面,为全面小康和脱贫攻坚提供支撑。
二、目标任务
(一)回归传统农业稳定就业。全省计划发展设施农业15万亩,引导返乡留乡农民工投入传统种养业生产。领办合办农民合作社、农机服务社,开办家庭农场,创办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推进农产品产业链、物流体系建设,扩大农业生产和服务领域的就业机会。
(二)抓好农产品加工拓展就业。推进农产品加工项目建设,发展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引导建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拓展农产品初加工就地就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就近就业,开展综合利用带动就业,支持返乡留乡农民工开展副产物综合利用。
(三)发展特色产业扩大就业。鼓励发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 创业模式,打造 “一县一园” “一域一带”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打造特色产业集群,形成全省特色产业发展”布局。引导返乡留乡农民工积极发展乡土特色产业,开发特色产品,传承手工艺,挖掘乡土文化,扩大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岗位。
(四)培育新型业态创造就业。依托农业农村资源,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和乡村多重价值,跨界配置农业和现代产业要素,引导返乡留乡农民工在休闲农业、农村电商、直播直销、视频农业、物流配送等新产业、新业态中创造就业岗位,丰富产业形态。
(五)扶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推进返乡留乡农民工创新创业,强化政策引导,优化创业环境,引导返乡留乡农民工积极发展乡村车间、家庭工场、手工作坊、创意农业等,支持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带动更多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
(六)实施工程项目吸纳就业。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安排返乡留乡农民工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道路、乡村绿化等工程项目建设。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农民工,整合各类资源,积极拓宽渠道,开发乡村保洁员、水管员、护路员、生态护林员、消杀防疫员等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
三、重点措施
(一)落实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农民工就业的财政、金融、税收、信贷等援企稳岗政策,打通企业资金短缺“堵点”。按照稳就业和返乡入乡创业工作要求,对首次创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返乡留乡农民工,按规定给予创业场地补贴。落实个人涉农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将返乡农民工和本地农民创业纳入支持范围,最高担保贷款额度提高到20万元。按照保障用地促创业要求,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县以下返乡创业用地,支持建设一批农民工返乡入乡创业园、农村创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
(二)引导企业扩大岗位。发挥互联网作用,开展线上签约、线上招投标等,推动全省农林牧渔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推动全省农产品加工新建项目和续建项目应开尽开。通过网上招聘等方式招聘员工,增加农民工就业岗位扩大就业。支持企业特别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临时性、季节性、弹性用工等形式,吸引返乡留乡农民工灵活就业。鼓励企业间开展用工调剂,采取借调代岗形式,实现返乡留乡农民工共享就业。支持企业延伸产业链和服务外包,吸引返乡留乡农民工在加工、包装、运输等环节交替上岗,实现返乡留乡农民工临时兼业。有序推动农事企业复工复产,实现返乡留乡农民工到岗就业。
(三)发展多种新型业态。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吸引返乡留乡农民工在农资供应、统防统治、代耕代种、农机维修等生产性服务业就业。积极发展农产品初加工,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吸引返乡留乡农民工在休闲农业、农村电商、健康养生、共享农庄等新业态就业。在乡村养老育幼、家政服务、资源回收等生活性服务业就业。引导返乡留乡农民工积极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发掘乡土特色产业,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吸纳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
(四)优化就业创业服务。及时向社会公布政策清单、申办流程、补贴标准,确保政策和服务落实到位。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多元化就业指导,健全岗位信息公共发布平台,实现岗位信息在线发布和跨地区共享。加强返乡留乡农民工定期联系和分级分类服务,在县乡行政服务大厅设立服务窗口,为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创业提供“一站式”就业服务。
(五)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依托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对返乡留乡农民工,按照本人意向和产业需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其就地就近就业。对有创业愿望和需求的返乡留乡农民工,重点开展创新创业培训。利用好现有的培训机构,开展返乡留乡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或转岗转业培训。加强生产实践实训、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鼓励培训机构与企业联合开展定向、定岗、订单式就业创业技能培训。运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模式,推行线下线上融合培训,进一步拓宽返乡留乡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渠道。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农业农村优先、就业优先的要求,加强工作协调,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各方协同的工作格局。省级由农业农村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成立工作专班,指导全省扩大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规模工作。促进就业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扩大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规模工作,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配合。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成立工作专班,以“进村入户、把脉服务”为工作着力点,指导县级把农村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县级具体抓落实,要建立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的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农业农村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实施。鼓励地方加大财政、信贷资金投入,支持返乡留乡农民工稳定就业、顺畅创业。
(二)强化监测制度。深入开展大排查,把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组织起来,对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创业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建立监测调度机制,基层建立就业台账,摸清返乡留乡农民工情况,对“二次返乡”农民工情况摸排清楚,实行动态管理。开展上门服务,组成工作组进村入户,对接岗位需求,及时提供就业信息,宣讲农民工就业创业政策。开展跟踪服务,返乡留乡农民工转岗后,要跟踪就业动态,及时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帮助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创新监测调度方式,综合利用交通客运、手机定位和健康码等信息,开展大数据对比分析,做好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跟踪监测和形势研判工作。各地要指定专人负责,建立月调度、季分析、年总结的监测调度制度。
(三)助力脱贫攻坚。积极帮扶贫困劳动力就业,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多渠道收集工作年龄要求宽、技能要求低、薪酬待遇合理的就业岗位信息,大力开展线上公共就业服务,有序恢复线下集中服务,帮助有外出意愿贫困劳动力求职应聘。支持各地结合产业特色和贫困劳动力能力、需求,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农村电商、“龙头企业+贫困户+订单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等形式的就业创业扶贫载体,吸纳返乡留乡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
(四)做好宣传引导。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资源,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发掘一批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的鲜活经验,推介一批示范性强的典型县(市)、典型单位和典型人物,宣传经验做法,讲好农民工就业创业励志故事,发挥典型引路作用,营造激情创业、就业奔富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