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水丰水库禁渔期、禁用渔具制度的通告
-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26日
- 编辑:白其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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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水丰水库渔业资源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辽宁省渔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决定实施水丰水库禁渔期、禁用渔具制度,现通告如下:
一、禁渔期
水丰水库水域池沼公鱼、大银鱼禁渔期为每年1月1日12时至8月15日12时,其他鱼类禁渔期为每年6月1日12时至7月15日12时。
二、禁用渔具
在水丰水库水域禁止使用陷阱类网具(俗称袖网、迷魂阵、拦江网、网箔子等)、笼壶类网具(俗称地笼子)。
三、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告所称水丰水库水域是指北起老虎哨大坝,南至水丰大坝截流鸭绿江干流而成的水域(不含浑江水域)。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