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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8 16:5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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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定义表单数据高标准农田建设后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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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是朝阳市建平县北二十家子镇陈家店村村民,我们村2020年实行高标准农田建设,2021年土地平整后从新分地。分地依据是按照1994年户口采取抓阄,改变原有老百姓土地归属权。我问一下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是不是参照原有土地位置不变,四置清楚,权属清楚。这么分地是国家规定吗?我种上的土地,青苗出来了,给我推了。政府管不管?

处理时间

2021-06-29 0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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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明确: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应坚持延包原则,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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