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农业农村局将学习“千万工程”的成功经验与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统一起来,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小切口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创建省级美丽宜居村61个,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系统谋划,着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新成效。鞍山市以《鞍山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为统领,书记市长亲自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2023年,我市开展“‘擦’亮辽宁‘净’迎来客”农村环境净化整治主题活动、“乡村美 迎国庆”农村环境净化整治主题活动,制定《鞍山市2023年农村环境净化整治方案》,通过实施周调度、月考核,确保每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坚持规划引领,要素统筹,进一步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鞍山市农业农村局结合“三区三线”划定方案,在县级层面优化村庄分类和布局。推进海城市投资5600万元农村垃圾收运体系建设项目,谋划台安县投资1亿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推进台安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实现全市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5%以上。全市设立10个已覆地膜入田监测点,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可降解地膜。
三是坚持政策争取,资金激励,建立农村人居环境管护机制。积极推介国家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路线,培育千山区东鞍山镇创建乡村旅游重点镇,打造两条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带。市政府安排预算350万元,用于激励全市10个美丽宜居示范镇,海城市创新制定了《农村环境净化整治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组织开展农村环境净化整治无人机全覆盖交叉大排查工作。台安县整县域推进“市场化”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模式效果显著,得到省政府表扬通报并激励支持200万元。岫岩县建立“三主一合”推进机制和“部门对口、行业考评、农办汇总、定期通报”考核机制。
四是坚持科学引导,强化宣传,引导村民广泛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主观能动性,通过推广台安县德生村“积分制”垃圾回收分类换礼品等方式,推动农村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推动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并将村庄环境卫生等要求纳入其中,明确管护举措以及正负激励办法。利用好乡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将爱国卫生运动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机结合,深入村屯开展宣传引导和教育培训,引导广大农民积极转变生产生活方式,自觉养成讲究卫生、爱护环境的良好习惯。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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