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第821号公告,做好屠宰环节非洲猪瘟防控,近日,营口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全市屠宰企业和生猪运输车辆开展了清洗消毒效果检验,并对屠宰企业非洲猪瘟病毒自检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抽检了全市四个县区7个屠宰企业和部分生猪运输车辆,采样范围包括各屠宰企业的待宰圈、血槽、屠宰车间、内脏处理区、销售区域及器械,生猪运输车辆的驾驶室、车厢内外、车轮挡泥板等部位和区域。同时市动物疫控中心对屠宰企业非洲猪瘟自检工作的检测流程、检测数量和频次、记录和报告的填写以及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措施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查验,对其不规范处提出了整改建议。
此次对屠宰企业的抽检和督查,一方面督促强化了我市屠宰企业开展大清洗大消毒的工作力度,查验了清洗消毒效果;另一方面也督促了屠宰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屠宰检疫和非洲猪瘟病毒自检,确保上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f LiaoNing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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