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0/9 下午5:47:46 星期六
辽宁沿海首批“商渔船碰撞高风险警示区”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8日 

【关闭窗口】

【打印文章】

【字体:

  为防范商渔船碰撞事故发生,降低商渔船碰撞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商渔共治的工作部署,省农业农村厅联合辽宁海事局印发了辽宁沿海首批“商渔船碰撞高风险警示区”。现公布如下:

  一、商渔船碰撞高风险警示区

  根据辽宁沿海AIS航迹数据和近十年辽宁沿海商渔船碰撞事故分析结果,共划定辽宁沿海首批“商渔船碰撞高风险警示区”16个,示意图如下,其位置、坐标、范围、主要风险等详见下图。

  渤海北部(辽东湾)商渔船碰撞高风险警示区

  渤海海峡商渔船碰撞高风险警示区

  黄海北部(大东港航道)商渔船碰撞高风险警示区

  黄海北部(大鹿岛、北井子)商渔船碰撞高风险警示区

  黄海北部(大连、丹东)商渔船碰撞高风险警示区

  二、安全航行建议

  1.建议渔船了解船舶定线制、航路分布,尽可能避开商船习惯航路和交通流密集水域作业。

  2.渔船在航行、锚泊、作业时特别是拖网作业时,确保号灯号型正确显示。

  3.渔船在接近、通过商渔船碰撞高风险警示区及附近水域时,保持高度戒备和谨慎,加强值班瞭望,认真守听,注意避让。

  4.建议渔船避免在商渔船碰撞高风险警示区水域内锚泊、作业。

  5.渔船在国际海上安全守听频道(VHF16)保持不断守听,严格按照《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航行避让。


网站地图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f LiaoNing Province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邮编:110001 电话:024-23448867 | 辽ICP备18016972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2100000008

辽公网安备 210102020005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