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土壤普查办〔2022〕4号
各市人民政府、沈抚示范区管委会,省(中)直有关单位:
定于2022年7月1日(星期五)13:30,召开辽宁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会议暨全省土壤普查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届时,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将出席会议并讲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决策部署和全国土壤普查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部署辽宁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明确普查目标、要求和内容,确定普查组织实施方式和步骤,启动我省土壤普查试点工作。
二、会议地点和参加会议人员
(一)主会场设在辽宁人民会堂一楼第五会议室。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和各工作组组长参加会议。
(二)各市、沈抚示范区、各县(市)设分会场。请各市政府、沈抚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涉农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与会人员范围比照省主会场确定。
三、有关事项
(一)请参加会议人员严格遵守会议纪律,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请按有关规定请假。
(二)请各市、沈抚示范区管委会和省(中)直有关单位将参会人员回执(附件2)于6月30日17时前传真至辽宁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 拟参会人员会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者会前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任何疑似情况的,应更换其他人员参会。请各地区、各单位严格落实有关防疫措施,确保安全。会议着便装,全程佩戴口罩。
联系人:宋丹,联系电话:024-23441221、024-23447639(传真)。
附件:1. 辽宁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 参会人员回执
3. 分会场布置及相关要求
辽宁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30日
附件1
辽宁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王明玉 副省长
副组长:孙繁柏 省政府副秘书长
陈 健 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刘兴伟 省自然资源厅厅长
成 员:王 鹏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杨 枫 省财政厅副厅长
吕雪峰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王福东 省水利厅副厅长
冀登义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江永平 省统计局副局长
姜生伟 省林草局副局长
马越红 中科院沈阳分院副院长
孙占祥 省农科院副院长
马殿荣 沈阳农业大学副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冀登义同志兼任。
附件2
参会人员回执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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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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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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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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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附件3
分会场布置及相关要求
一、分会场不设主席台。请与会人员在会场集中、整齐就座,主要领导同志在前排中间就座。与会人员着便装,请于7月1日13:15前就座完毕。
二、分会场不悬挂会标。
三、分会场摆放座签,尺寸适中,红底黑字。桌面不摆放矿泉水,桌面和地面不摆放花草绿植、不摆放本市铭牌。会场背景简洁、庄重,不悬挂、张贴、喷涂、书写、投影广告性及其他图案标识、文字。
四、分会场根据实际情况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有关防控措施,排查风险隐患,确保安全。
五、会议期间,请与会人员关闭手机,勿随意走动,注意保持会场秩序。
六、请督促有关单位和人员做好电视电话会议系统维护保障工作,加强调试和隐患排查,加强对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确保万无一失。
七、各分会场请于7月1日10时前布置完毕。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f LiaoNing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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