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动物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辽宁)(编号为LN/TC 0005)于2016年8月经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成立(辽质监发〔2016〕48号)。动物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辽宁)主要负责动物卫生领域地方标准制修订等相关工作,对应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编号为TC181。根据《动物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辽宁)章程》有关规定,辽宁省动物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一届)期满换届,现在全省范围内征集第二届动物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人选,具体要求如下:
一、委员人选及推荐单位要求
1.委员人选由相关单位推荐;
2.被推荐人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且具有一定的外语水平和相应的专业知识以及实际工作经验,热心标准化工作,熟悉标准化业务,履行《辽宁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对委员的管理要求,能按要求参加委员会的工作和活动、参与相关标准审查和征求意见反馈;
3.推荐单位应是与动物卫生领域相关的科研、生产、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协会及相关企业。
二、推荐材料要求
1.推荐人员应填写《动物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辽宁)委员登记表》(见附件),认真填写成果介绍、专家及科研团队简介等内容,以便方便分配委员会的工作和活动。
2.请推荐人员于2024年11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 nine_gzf@163.com,邮件主题标明:动物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请留存,待后期提交。
三、联系方式
动物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辽宁)秘书处
联系人:高志峰
联系电话:15040213179
附件:动物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辽宁)委员登记表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0月16日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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