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辽宁)(编号为LN/TC 0006)于2016年7月经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成立(辽质监发〔2016〕39号)。2021年12月,因省级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改革等工作需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标委会更名为辽宁省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编号为LN/TC 07(辽市监函〔2021〕93号)。辽宁省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要负责家畜、家禽、蜜蜂及特种经济动物(不含鹿)品种与种质资源、饲养与管理、养殖环境,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产品分级、屠宰加工、畜牧养殖设施(不包括畜牧机械)等领域地方标准制修订等相关工作。对应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编号为TC 274。根据《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辽宁)章程》有关规定,辽宁省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一届)期满换届,现在全省范围内征集第二届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人选,具体要求如下:
一、委员人选及推荐单位要求
1.委员人选由相关单位推荐。推荐单位应是与畜牧业领域相关的生产、教学、科研、管理、推广等方面的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协会及相关企业等。
2.被推荐人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且具有一定的外语水平和相应的专业知识以及实际工作经验;热心标准化工作,熟悉标准化业务,履行《辽宁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对委员的管理要求,能按要求参加委员会的工作和活动、参与相关标准审查和征求意见反馈。
3.在国家标准化人才信息录入平台完成注册录入者优先。
二、推荐材料要求
1.推荐人员应填写《辽宁省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认真填写成果介绍、专家及科研团队简介等内容,以便方便分配委员会的工作和活动。
2.请推荐人员于2024年11月16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806238660@qq.com,邮件主题标明:辽宁省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请留存,待后期提交。
三、联系方式
辽宁省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卞大伟
联系电话:15040236219
附件:辽宁省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0月17日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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